现金返话费分录? 发放利润账务处理分录?
一、现金返话费分录?
返话费的会计分录,如果没有收到现金,可以不做账务处理,相当于通话的时长加长了,如果收到现金,借记银行存款贷记管理费用
二、发放利润账务处理分录?
第一步,缴纳所得税。
(1)计提所得税:借:所得税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缴纳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3)结转所得税: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
第二步,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本年利润”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当将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年度终了,将本年的收入和支出相抵,结出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即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若为净亏损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第三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法定公积金是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的。其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或转为增加公司的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提取任意公积金是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的。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第四步,分配股利。
利润的分配应以各投资者持有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投资者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是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则不得支付股利。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第五步,结转利润分配。
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顺序分配:
①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②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③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④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三、生育津贴账务处理分录?
公司收到社保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支付员工生育津贴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差异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四、教育机构账务处理分录?
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王小zhi培训费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2.收到定金时:
借:银行存款1000 贷:应收账款----王小培训费1000
五、内账账务处理分录?
据了解企业或单位的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内账一定要真实可靠。会计人员首先将当月的财务收支单据进行初步审核。按票据的发生日顺序进行编号。然后编制会计记账凭证,在记账凭证上按照会计科目规定进行分录。
六、购物返现金怎么入账?
个人认为应如下处理:
借:现金 100
贷:销售收入 85.47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4.53
借:销售费用 30
贷:现金 30
因为未在同一发票中体现折扣金额,不能视为商品折扣(是指对商品价目单中所列的商品价格,根据批发、零售、特约经销等不同销售对象,给予一定的折扣优惠。商业折扣通常用百分数来表示,如5%、10%、15%等。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为扩大销路,增加销量。一般情况下,商业折扣都直接从商品价目单价格中扣减,购买单位应付的货款和销售单位所应收的货款,都根据直接扣减商业折扣以后的价格来计算。
另外:对于能否进行送现金的活动,人行是有要求不能进行的,所以需求进一步了解
七、销售返点的账务处理?
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时
支付销售返利方: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直接返还货款支付销售返利方时
支付销售返利方: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收到销售返利方: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八、销售返货的账务处理?
国税发[1997]167号文件规定:“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国税发[2004]13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对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如以一定比例、金额、数量计算)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有关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不征收营业税。”依据上述两文件的规定,你公司在收到返利时,应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金转出。 因此,你公司在收到返利时,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九、余额退返的账务处理?
1、涉及成本费用的,要做红字退回分录
比如支付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现在退回,
借: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红数或负数 (特别是财务软件记账,因为定义了会计科目的结转方向,如果记错,将影响月底结账和记账)
2、不涉及成本费用的,可以原分录红数退回,也可以做相反分录退回。
比如支付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现在退回,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账款
或
比如支付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现在退回,
借:应付账款 红数或负数
贷:银行存款 红数或负数
3、涉及存货和进项税额的退款,建议要做红字退回分录
比如采购业务: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退货退款
借:原材料 红数或负数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数或负数(特别是财务软件记账,因为定义了会计科目的结转方向,如果记错,将影响月底结账和记账)
借:银行存款
十、返点账务处理办法?
返利返点会计处理方法
“返利”是指供应商在定价内的毛利之外按销售量的一定比例或定额计付给其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利润返还或激励。比如:代理商或经销商除每件按指定价格计算利润0.5元外,每销售1件所代理或经销的商品,供应商计付给其1元,或者按销售额的百分之几计付;返利也可以按每月销售额超额累计比例计付,如每月销售在300万元以上的,除正常毛利外再按销售额的1%计付“返利”。“返利”的实质是销售及其毛利的组成部分,只是间接计算支付而已——如上例,供应商只是先给予0.5元的毛利,待以后再给付1元的利润。
“返利”的给付形式主要有现金、抵减货款和支付商品等。它可以定期给付(如协议规定按月计付、按季计付或按年计付等)和不定期支付(无协议,厂家给付时间不确定)。厂家作为“返利”给付的商品又可能有开增值税票的或无增值税票之分。不同的“返利”给付形式,会计处理方法不同。
“返利”从实质上看属于商品销售,只是给付具有间接性,所以,“返利”应该是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并计缴增值税。但由于其成本已由销售的商品计算结转了,所以它又是纯利润。返利的不同给付方式其会计处理方法不同,现分别举例介绍如下:
1、定期现金给付。如果双方订立的协议规定“返利”按月计算,在当月末或次月以现金支付汇入代理经销商账户,则代理经销商应根据协议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确认返利。
[例1)某饮料生产商P公司与其经销商S公司签订代理协议
规定,S公司必须按P公司规定售价销售其所生产的饮料,每1件可获取0.5元的正常毛利,另外,P公司于次月计算上月应支付的“返利”每件1元,以现金支付。某月S公司按指定价格40元/件共销售该饮料60000件,毛利30000元,应计“返利”60000元。则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S公司月末在确认该商品销售收入的同时按规定标准计提确认“返利”时
借: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2400000
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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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款 2051282.05
主营业务收入——返利 51282.0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57435.90
(2)S公司收到“返利”时
借:银行存款 60000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2、不定期现金给付。即供应商与代理经销商之间无协议规定“返利”的支付时间,“返利”给付随意性较大。代理经销商收到“返利”带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出于谨慎起见不应对“返利”作账务确认,仅作备查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并计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2]承上例,如果P公司与S公司之间无协议规定“返利”的支付时间,P公司何时给付不能确定,但一般会按上例的标准计算“返利”,其他条件不变。则此种情况的会计处理为:
(1)S公司月末确认本月该商品的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现金、银行存款) 2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货款 2051282.0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8717.95
对于本月应计“返利”60000元仅作备查登记,记录其增减变情况。
(2)假设P公司一次性支付了上年1~6月份“返利”的60%共计114000元(转入银行),则S公司应于当月将此确认为当月的销售收入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11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返利 97435.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6564.10
3、“返利”抵货款。即经销商在向供应商购货支付货款时,供应商准予其仅按抵完“返利”后货款余额支付。这种形式实际上是以现金定期支付“返利”。
[例3]承例1,如果P公司允许S公司在进货时按扣除“返利”60000元后的余额支付货款,其余条件不变。假设次月S公司向P公司进货117000元(含税)。则有关会计处理为
(1)销售当月确认应收“返利”时
借: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返利 512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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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717.95
(2)进货时
借:库存商品——x饮料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应付账款———P公司 117000
(3)支付货款并结算上月“返利”时
借:应付账款——P公司 117000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银行存款 57000
4、定期以商品给付。指双方协议规定供应商定期以其商品作为“返利”给付经销代理商。
[例4]承例1,若P公司于次月以其所产商品向S公司给付上月的“返利”60000元,其他条件不变。则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第一种情况,供应商提供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1)销售当月确认应收“返利”时的会计分录同例3(1)
(2)收到P公司作为“返利”的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x饮料 51282.05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717.95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第二种情况,供应商对“返利”商品不提供增值税票,对应的增值税款另行支付
(1)销售当月确认应收“返利”时的会计分录同例3(1);
(2)收到P公司作为“返利”的商品时
借:库存商品——x饮料 51282.05
应收账款—P公司(增值税款) 8717.95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3)收到P公司返还的增值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8717.95
贷:应收账款——P公司(增值税款) 8717.95
(P公司可能若干月份后返还,则S公司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种情况,供应商对“返利”商品不提供增值税票,商品按含税价计算,增值税款不再支付。这种情况下,实际上作为“返利”的商品价值被高估了。对此,收受方(即经销代理商)应于期末对其高估的部分——若无其他因素的影响,即为“返利”商品的增值税额——计提减值准备,以保证资产和损益的真实。其会计处理为:
(1)销售当月确认应收“返利”时的会计分录,同例3(1);
(2)收到P公司作为“返利”的商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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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库存商品——x饮料 60000
贷:应收账款———P公司(返利) 60000
(3)月末对“返利”商品计提减值准备(假设未发生其他导致减值的因素)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8717.95
贷:存货跌价准备(60000-60000÷1.17) 8717.95
值得注意的是,“返利”不同于奖励,前者属于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是销售毛利的间接给付,属主营业务的范畴;而后者则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没有直接关系的,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范畴,所以,奖励应作为“营业外收入”核算,于实际收到时确认,它也不属于增值税的计征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