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认购书的常见陷阱有哪些?
商品房认购书的常见陷阱如下:
1、实力牵制的条款:前些年的认购书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购房人在规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的,开发商所收定金不予退还。但不签合同的原因有很多种,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在具体条款上达不成协议。这种情况不能完全将过错就归结于购房人。但因为该条款的存在,开发商往往以此威胁购房人。如果由于各种原因必须签订认购书的话,应当避免该条款的出现,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2、不对等的权利义务: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合同中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自愿平等,换个角度说,即各方当事人应当在认购协议中规定必要的义务,双方的义务都是围绕合同目的的实现而确立的,任何一方的义务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尽量避免不对等的权利义务出现。
商品房认购书的常见陷阱如下:
1、让人心动的诱饵:一般情况下,为了进一步能让购房者签订认购书,销售人员往往会以“优惠价格”、“保留房号”等诱饵引诱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但有时最终难以兑现,一句政策问题将所有承诺全部推翻,而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目的恰恰在于销售人员的这些“诱饵”,为了防止口说无凭,建议买家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商品房认购书》,并明确约定一旦这些约定不能实现的后果。
2、过于简单的内容:如果开发商拟定的认购书连最基本的房屋信息都没有,那你就要注意咯。比如楼盘地址,选购楼层、选购面积、交房日期,以及预售许可证等等。一份合格的认购书,这些信息是必定详细介绍的。如果没有或是模棱两可,让购房者先签认购书,收取定金,后签预售合同,都是为了骗取定金。
商品房认购书的常见陷阱如下:
1、花枝招展的宣传:你一定听过这样的台词:“最后一套啦”、“明天就要涨价了”、“小区配套超级完善”、“不是所有人都有购买资格”,听起来是不是很心动,简直恨不得马上行动。如果你信了,那就已经迈开进入陷阱的步伐了,一定要冷静、冷静再冷静,试想一下如果你是销售,是不是也会使出浑身解数做订单拿提成了。
2、模糊概念的价格:如果认购书上会涉及到有关优惠或价格,不要使用“均价”,“优惠价”“折扣价”等,而要准确到单价的具体数额,以免到时候说不清楚,只能让开放商牵着鼻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