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被骗案例? 物业合同欺诈案例?
一、网购被骗案例?
我之前在网上买了一件衣服,然后就有一个电话打给我,告诉我说衣服弄丢了。叫我把我的支付宝账号发给他,他给我赔付衣服的钱,然后再给我重新发一件衣服过来。
我就相信了他,我就把我的支付宝账号给他了,然后他说还要手机号,还要验证码,我也给他了,然后我的支付宝里面还有一张卡卡里面有一千多块钱,就被他给骗了。
之后我就问淘宝买卖家,他说衣服正在正常派送,没有丢,他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
二、物业合同欺诈案例?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与业订立的,规定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对房屋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相关区域内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由业主支付报酬的服务合同,本案中物业公司实施了物业管理服务,冯某应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拖欠不交构成违约。
法官称,冯某不能因物业公司个别地方做得不足,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对抗物业服务瑕疵,从而影响整个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支持天某物业公司要求冯某给付物业管理服务费5124元的诉讼请求。
但法官也认为,天某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时确实存在一定瑕疵,为缓解双方矛盾,促进天某物业公司重视物业服务质量,遂将违约金酌定减少为500元。
,物业费的收取具有公共属性,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抗辩应当限定在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或履行合同有重大瑕疵的情形。如果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意,就不交纳服务费,物业服务质量肯定无法维系,陷入恶性循环,最终受损害的是小区全体业主。
同时,物业服务企业也不应只关注收取费用,应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如果因为提供的服务质量瑕疵,造成了业主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大学生网购上当受骗法律案例网支招网购被骗怎么投诉?
网购被骗应当首先联系商家和平台,如确定对方确有诈骗的故意,那可以拨打110报案处理!
四、网购商品收款不按约定时间发货属于欺诈吗?
买卖双方不愉快,随时随地可以发起【投诉卖家】 交易关闭/交易成功,就有【投诉卖家】通道,点击即可。 投诉是损人不利己行为,维权才是王道。 申请退款>仅退款(未按约定时间发货) 默认3天,约定的除外 淘宝没有相应的赔付 天猫有支付款的30%赔付金,以积分形式到帐
五、信用证欺诈案例,近几年的?
国际信用证诈骗已经是国际贸易中老生常谈的问题了。
但是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遭遇诈骗的案例时有发生,我国也不例外。虽然银行根据UCP500的规定,只要完成对单据的形式审查,就不须为欺诈承担任何责任。但是也有一些例子表明,如果银行对UCP500缺乏清醒的认识,且未对法院的错误禁令给予及时的抗辩,就会遭受难于补救的损失。国际信用证诈骗案情简介:在A市的中国某进出口X公司与澳大利亚某贸易公司Y签订了一个贸易合同,由Y公司向X公司出口一批国内紧俏的物资,货物拟于1999年7月15日运至A市。X公司向Z银行申请开出跟单信用证,该信用证未指定具体的议付行。后来,货运期将至,X公司怀疑Y公司有诈,要求银行拒绝同意向议付行议付。Y公司找了个担保公司,该担保公司承诺,货已经装船并发往目的港。事后,申请人通知开证行授权议付行议付。议付行是U国际银行,该银行接到授权后,即按UCP500的要求于次日向受益人Y公司放款。后来,买方X公司一直未收到来自Y公司的货物,于是以受益人欺诈为由向A地法院申请保全令,要求法院冻结Z银行开出的信用证项下款项。A地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决:Y公司的欺诈行为成立,Y公司应按其与X公司的协议履行其义务;撤销Z银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后来,U国际银行不服判决而上诉,上诉法院仍然维持了原判决,于是该银行试图在其所在地的外国法院起诉我国Z银行。Z银行接到U银行的主张后,才意识到有可能在外国的未来诉讼中被裁决败诉,并可能导致当地分支机构的财产被强制执行。国际信用证诈骗案是一个典型的信用证诈骗案。但结果是诈骗的苦果并未归属于卖方而转移到开证行身上了,其直接的原因是我国法院的“禁令”――撤销开证人对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从《跟单信用证国际惯例》的规定来看,银行的义务是形式上的审核单据,而不是实质的审查是否有欺诈存在。根据《跟单信用证国际统一惯例》的规定,信用证与可能作为其依据的销售合同或其它合同,是相互独立的两种交易。即使信用证中提及该合同,银行亦与该合同完全无关,且不受其约束。因此,一家银行作出付款、承兑并支付汇票或议付及履行信用证项下其它义务的承诺,并不受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或与受益人之间在已有关系下产生的索偿或抗辩的制约。受益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利用银行之间或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单据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其它行为。从开证行与议付行的偿付关系来看,该案中的议付行只要得到了开证行的对价和同意议付通知,就可以得到有效的索偿。《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第十九条指出:开证行如欲通过另一银行对付款行、承兑行或议付行履行偿付时,开证行应及时给偿付行发出对此类索偿予以偿付的适当指示或授权;开证行不应要求索偿行向偿付行提供证实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证明;如索偿行未能从偿付行得到偿付,开证行就不能解除自身的偿付责任。
六、网购电脑如何网购?
网购电脑,你得先要有网上的帐号才可以,你先在网上注册一个购买东西的帐号,完了以后呢,你就登陆一下你的帐号,再在网站上挑选你想要买的东西,选 好了以后,你加入购物车,再进行在线支付就可以了,你付款成功了以后,商家就会给你发货了。
七、财务积极造假的股权欺诈无效合同案例?
以下是一个金融积极造假的股权诈骗无效同案例:
2018年,上海某公司通过股份转让收购浙江某企业,股份转让合同中载明浙江某企业2016年和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96亿元和2.05亿元。但是,收购后发现,这两年浙江某企业实营业务收入分别只有1392万元和1800元,实际收入与合并约定的收入相差很大。
经查,浙江企业在期末调整调整,虚增调整,虚增收入收入2017年度的企业收购入虚增事件实不知,但其作为收购方没有采取必要的审慎措施,导致本案发生。
最后,法院认定股份转让合系浙江某企业财务人员采取假手段所达成的股权欺诈合,被宣告无效。
八、民法典民事欺诈规定如何赔偿案例?
众多的楼盘相继推出,其中也存在着购房欺诈现象。针对这种购房欺诈行为《民法典》中规定了相关的惩罚性赔偿条款,接下来结合案例向大家展示遭遇购房欺诈如何维权。
刘春华拿出自己多年的积蓄购买了秋实小区的一套商品房,买房时售楼人员告诉他交房后会建设足球场和健身室,这些设备也被约定于合同之中,这让运动爱好者的刘春华最终决定购买这套房产。春华盼望的交房日期终于到来,本以为幸福生活就要开始了,不料房子麻烦不断,先是入住后发现小区公共面积较小,根本没有建设足球场的空间,健身室也只有几套哑铃,敷衍了事。后来又发现直到交房时开发商都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却在购房合同里称已经取得房屋预售的许可资质。刘春华对此感到自己受到了欺骗,房产过户手续也存在隐患。春华就这些问题向开发商协商反映,对方一再拖延回复,没有解决的诚意。在律师朋友的建议下,向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诉求为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房款及其利息,并支付一倍房款的惩罚性赔偿。法院审理后查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和宣传中承诺的设施没有兑现,作为影响购房人购买房屋的重要因素应被认定为违约行为,而交房时仍然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违反《民法典》的规定,构成根本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适用惩罚性赔偿条款。刘春华最后通过法院审判解除了合同并协商获得了已付房款一半共20万元的赔偿金。
法院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为《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由此可见,当买房中遇到隐瞒或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已经将房屋抵押给他人时,或隐瞒已经成为拆迁房的事实,应当通过法律手段主张权利,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不要通过非法手段维权。
九、车位买卖欺诈退一赔三案例?
河北的利之星车行事故就是一个典型的案例。
十、收取团购费服务费属于欺诈吗?
不属于诈骗。有的是公司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