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欺诈消费者犯了什么法律?
一、酒店欺诈消费者犯了什么法律?
谢邀!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第五条对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所列欺诈消费者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六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七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欺诈消费者行为的程序,适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二、强买强卖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益?
强买强卖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 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选择商品经营者和选择购买商品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三、消费者的最高权益是什么?
消费者的最高权益就是任何合理合法的消费都受到法律的保护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消费客体是什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的消费客体为生活消费中享有的各种权利,它是消费者利益在法律上的表现。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附则8章63条。
五、消费者权益是什么时候建立的?
为争取消费者的权利,国际消费者组织联盟于1983年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六、为什么质量是消费者保障的权益?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消费水平逐步提高,消费领域不断扩大,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内涵和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产品质量成了一个与所有人息息相关,常说常新的永恒话题。而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核心和根本。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九大权利: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简称安全权。为了使这一权利真正得到实现,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简称为知情权。该项权利表明: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了解商品或服务的有关真实情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有义务真实地向消费者说明有关情况。
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简称为自主选择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
(2)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3)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公平交易权。根据《消法》的规定,这项权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2)有权拒绝交易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七、网络消费者和传统消费者比较区别和特点是什么?
从网络消费者的群体特点看。
消费者行为以及购买行为永远是营销者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对于网络营销者也是如此。网络用户是网络营销的主要个体消费者,也是推动网络营销发展的主要动力,它的现状决定了今后网络营销的发展趋势和道路。我们要搞好网络市场营销工作,就必须对网络消费者的群体特征进行分析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网络消费者群体主要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 (一)注重自我。(二)头脑冷静,擅长理性分析 (三)喜好新鲜事物,有强烈的求知欲(四)好胜,但缺乏耐心。从网络消费需求的特征看。由于互联网商务的出现,消费观念、消费方式和消费者的地位正在发生着重要的变化,互联网商用的发展促进了消费者主权地位的提高;网络营销系统巨大的信息处理能力,为消费者挑选商品提供了前所未有的选择空间,使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更加理性化。从网络消费者的购买动机看。所谓动机,是指推动人进行活动的内部原动力,即激励人们行为的原因。人们的消费需要都是由购买动机而引起的。网络消费者的购买动机,是指在网络购买活动中,能使网络消费者产生购买行为的某些内在的动力。我们只有了解消费者的购买动机,才能预测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以便采取相应的促销措施。由于网络促销是一种不见面的销售,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不能直接观察到,因此对网络消费者购买动机的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网络消费者的购买动机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需求动机和心理动机。从网络消费购买过程看。网上购物是指用户为完成购物或与之有关的任务而在网上虚拟的购物环境中浏览、搜索相关商品信息,从而为购买决策提供所需要的必要信息,并实现决策的购买的过程。电子商务的热潮使网上购物作为一种崭新的个人消费模式,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消费者的购买决策过程,是消费者需要、购买动机、购买活动和买后使用感受的综合与统一。网络消费的购买过程可分为以下五个阶段:确认需要—→信息收集—→比较选择—→购买决策—→购后评价。为了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企业必须虚心听取顾客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方便、快捷、便宜的电子邮件,为网络营销者收集消费者购后评价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厂商在网络上收集到这些评价之后,通过计算机的分析、归纳,可以迅速找出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时了解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应对策,改进自己产品的性能和售后服务。八、网络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商家不给退货。卖家描述和收货不符合
九、淘宝加入消费者权益保障的条件是什么?
先行赔付是其中的基础服务,为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的必选项。7天无理由退换货、假一赔三、虚拟物品闪电发货等都是其中的服务之一,由卖家自行选择加入。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可以给您带来的优势有: 1、 在您的商品上加上特殊标记,并有独立的筛选功能,让您商品可以马上被买家找到; 2、 拥有相关服务标记的商品,可信度高,买家更容易接受; 3、 为提高交易质量,淘宝网单品单店推荐活动只针对消保卖家开放; 4、 淘宝网橱窗推荐位规则针对消保卖家有更多奖励; 5、 淘宝网抵价券促销活动只针对消保卖家开放; 6、 淘宝网其他服务优惠活动会优先针对消保卖家开放。 二、 如何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 作为卖家,您可以在我的淘宝左侧菜单中选择消费者保障服务,首先,请先确认您是否符合加入消费者保障服务的条件,当您符合了申请要求,可以点击申请加入按钮,提交您的申请。 然后进入选择服务页面,选择服务后点击下一步 进入阅读协议页面,阅读后点击同意以上协议,申请加入,即可看到申请成功,等待审核通知页面。 一旦您的审核被通过,您就可以在我的淘宝-消费者保障服务中看到提交保证金这样的提示: 点击提交保证金,您可以在支付宝登录密码输入框中输入密码,并点击提交保证金,此时,您的支付宝上的这部分资金将被冻结,作为消费者保障服务的保证金。
十、“售出商品概不退换”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售出商品概不退换”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公平交易权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与生产经营者进行公平交易的权利,包括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核心,是消费者以一定数量的货币换得同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简称为公平交易权。在消费法律关系中,消费者与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之间所产生的行为属市场交易行 为,因而应当遵循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即本法确立的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从而保证公平交易的实现。客观地讲,消费者和经营者进行交易,都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但 从消费活动的全过程看,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往往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处于弱者地位,因此更需要突出强调其公平交易权,以便从法律上给予特别保护。在市场交易中, 经营者如果违背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则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