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上商城采购范围是什么意思(政府网上商城采购范围是什么意思啊)
一、政府采购范围有哪些范围?
政府采购的范围:
1、采购主体: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
2、采购资金: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
3、采购内容和限额: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行为必须遵从政府采购法,即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须遵从政府采购法。注意,这里对于政府采购行为的判定有3个条件缺一不可:
(1)采购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
(2)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
(3)采购标的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货物或服务。
三、政府采购是什么意思?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
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四、工程采购该不该纳入《政府采购法》范围?
工程采购纳不纳入政府采购法范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根据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特点制定公平、合理的采购规则,并由专业对口部门对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查处。避免外行监管内行。
五、国企采购属于政府招标采购的范围吗?
不属于。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之所以在政府采购法立法时没有纳入调整范围,是考虑到国有企业面广量大,在国民经济中地位重要,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落实,所以并未纳入。
从国有企业采购部门了解到,政府采购法不适用国企采购,招标投标法管不住不招标的国企采购行为,国资委也鲜会考核国企采购绩效,国有企业采购行为约束力不强。
不能否认的是,虽然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并没有对国企采购作出具体明确规定,但从形式上讲,很多国企采购都在依照这两部法律规范进行。国有企业使用公共资金进行招标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因国有企业不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严格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六、政府采购担保是什么意思?
政府担保的含义是指政府保证支付本金和利息的债券。该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有关机构和与政府有密切相关的企业。如政府经营的铁路、航空、电信、电力公司,以及在政府指导下从事农业、科技、军工生产的企业。
七、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是什么意思?
政府采购的模式,按照组织政府采购活动的主体及其采购范围,一般分为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及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等三种模式。 集中采购是指由政府设立的职能机构统一为其他政府机构提供采购服务的一种采购组织实施形式。一个部门统一组织本部门、本系统采购活动,也称为集中采购。
八、政府采购什么意思?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领域有两部基本的法律,即《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有两部行政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九、车辆保险是不是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车辆保险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采购范围:1)主体范围。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采购资金范围。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
3)标的范围。政府采购标的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4)契约形式。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5)地域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十、政府采购需求公示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十五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政府采购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
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
采购需求一般在公告发布前先公示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