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诈骗犯罪的特点(网络购物诈骗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一、网络犯罪就是网络诈骗吗?
网络犯罪就是网络诈骗,这种说法是不对的。
网络诈骗是具体的一种犯法罪名,而网络犯罪就广义的多了,只要是利用网络违法犯罪的行为都是属于网络犯罪。
最常见的网络犯罪有:网络诈骗、网络盗窃和网络勒索等,网络诈骗只是其中的一种违法犯罪。
二、网络犯罪生态特点?
智能性、行为的隐蔽性、手段的多样性、传播的广域性等。
第一,成本低、传播迅速,传播范围广。就电子邮件而言,比起传统寄信所花的成本少得多,尤其是寄到国外的邮件。网络的发展,只要敲一下键盘,几秒种就可以把电子邮件发给众多的人。理论上而言,接受者是全世界的人。
第二,互动性、隐蔽性高,取证困难。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对所有事物的描述都仅仅是一堆冷冰冰的密码数据,因此谁掌握了密码就等于获得了对财产等权利的控制权,就可以在任何地方登陆网站。
第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随着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从国防、电力到银行和电话系统此刻都是数字化、网络化,一旦这些部门遭到侵入和破坏,后果将不可设想。
第四,网络犯罪是典型的计算机犯罪。时下对什么是计算机犯罪理论界有多种观点,其中双重说(即行为人以计算机为工具或以其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定义比较科学。网络犯罪比较常见的偷窥、复制、更改或者删除计算机数据、信息的犯罪,散布破坏性病毒、逻辑炸弹或者放置后门程序的犯罪,就是典型的以计算机为对象的犯罪,而网络色情传播犯罪、网络侮辱、诽谤与恐吓犯罪以及网络诈骗、教唆等犯罪,则是以计算机网络形成的虚拟空间作为犯罪工具、犯罪场所进行的犯罪。
三、网络诈骗350元算犯罪么?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350不够立案标准啊
四、网络犯罪有哪些特点?
网络犯罪主体呈现多元化,年轻化的特点。这与使用电子计算机者特别是上网者主要是年轻人有关,年轻人对网络更加痴迷。犯罪方式也更加智能化、专业化。
犯罪分子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
五、网络购物诈骗打什么电话报警?
网络购物诈骗属于消费欺骗。
举报电话是:12315
六、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诈骗、非法集资属于经济犯罪还是刑事犯罪?如何区别经济犯罪还是刑事犯罪?
这要看授理机关如何为你划分,实际上经济案件也是刑事案件(入刑的),刑事办也可以。
主要是公安内部对不同专长的人员构成不同的分工,更于更好的发挥专长人的作用有利于破案。区别主要是涉嫌经济方面或领域的案件则入经侦,比如贪污受贿、合同诈骗、制贩假票证则要入经济侦察。但刑事立案也一样。就如法院的经庭与民庭一样,谁受理都行。七、网络游戏诈骗多少金额以上算犯罪?
刑法中规定的诈骗有两种:1、普通诈骗;2、合同诈骗
诈骗以金额决定案件性质,也就是立案标准。一般来说,诈骗案的立案标准(涉案金额)是盗窃案的2倍左右。据我所知,即使西部欠发达地区,诈骗金额800元也不够立案。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在2千元以上不满4千元,并有诈骗前科或引起自杀、重伤、死亡等严重后果的,也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单位诈骗公私财物在3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目前,各省对个人诈骗的立案标准有所不同,但是最低的一般是2000元而且,网络诈骗还存在跨区域侦查的种种困难,取证也极其困难。所以,我劝这个朋友就不要太执着了,当是花钱买教训吧。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八、网络犯罪特点有哪些呢?
同传统的犯罪相比,网络犯罪具有以下一些独特的特点:
1.犯罪主体多元化,年轻化。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各种职业、年龄、身份的人都可能实施网络犯罪。在网络犯罪中,特别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当大。
2.犯罪方式智能化、专业化。网络犯罪是一种高技术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计算机技术的专业研究人员或对计算机有特殊兴趣并掌握网络技术的人员,他们大多具有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计算机及网络的功能与特性,又洞悉计算机及网络的缺陷与漏洞。
3.犯罪对象的广泛性。随着社会的网络化,网络犯罪的对象从个人隐私到国家安全,从信用卡密码到军事机密,无所不包。
4.犯罪手段的多样化。信息网络的迅速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与推广,为各种网络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异的多样化,高技术的作案手段,诸如窃取秘密、调拨资金、金融投机、剽窃软件、偷漏税款、发布虚假信息、入侵网络等网络犯罪活动层出不穷,花样繁多。
5.犯罪的互动性、隐蔽性高。 网络发展形成了一个虚拟的电脑空间,既消除了国境线,也打破了社会和空间界限,使得双向性、多向性交流传播成为可能。
九、诈骗犯罪的刑罚?
诈骗罪的相关刑罚的法律规定如下: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一十条第二款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第三款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十、如何界定个人诈骗犯罪与单位诈骗犯罪?
对于诈骗罪,刑法未规定单位犯罪,单位一般不属于普通诈骗罪的犯罪主体, 一般普通的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的。
个人犯罪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所实施的犯罪。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因素:
1、单位犯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于是否属于单位犯罪,首先应判断主体是否属于上述范围之列。
2、犯罪意志由单位的决策机构产生,并指挥单位实施犯罪行为。单位作为一个整体,其犯罪意志必须由决策机构产生。任何自然人和非决策机构产生犯罪意志,进而实施犯罪行为的,均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3、实施犯罪行为产生的非法利益归单位所有。按照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必须为了单位的利益,即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受益对象是本单位或者本单位的多数员工;而自然人犯罪中,犯罪后的违法所得多半为自然人个人所有。
4、实施单位犯罪往往以单位的名义实施。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与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并不是单位犯罪必须同时具备的两个特征。在一般情况下,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必然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然而并非所有单位犯罪都具有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对于那些非谋利型的单位犯罪来说,只要其行为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就足以构成。
5、犯罪行为是否在单位成员的职务活动范围内,或者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单位只对其在业务范围内或与业务相关的活动范围内的行为负责。如果行为与单位业务没有任何关系,则不应让单位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单位的行为不拘于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之内,也可以超出登记的经营范围,只要是与单位的业务活动相关或者说与单位的人格相关,也可以视为是单位的行为。但如果与单位的业务活动并无实质的关联,则一般不应视为单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