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诈骗属于哪种诈骗方式(网购诈骗属于哪种诈骗方式类型)
一、网购诈骗是指什么?
网购诈骗,是指蓄意频繁刷单,然后又频繁退单。因为平台会有不少打折商品,或优惠券之类,刷单越多,优惠券等就越多。
往往有人就挺而走险,利用这些恶意刷单赚取优惠券再以代购形式帮助他人购物,换取报酬。当账号频繁操作之后,平台就有可能判定为网购诈骗。
二、上门诈骗属于什么诈骗?
是诈骗的。假如他就骗你几十块钱那最多是批评教育。金额达到3000元的,会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销售金额不到3000元的,会受到治安处罚。法律依据为《“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三、期货配资诈骗属于什么诈骗?
不属于集资诈骗,而且期货配资不属于诈骗,配资这块是法律的灰色地带,即使告了也没有什么用。要告就去派出所,小型经济纠纷经侦部是不会管的。换句话说,经侦部不是想去就能去的,是国家觉得有必要经侦部出马的问题才会排出来
四、冒充老板诈骗属于什么网络诈骗?
冒充老板诈骗属于:招摇撞骗罪。
警方提醒
一是重核实,对于以领导或者亲友名义加QQ与微信并涉及转账汇款的,请务必通过原有联系方式与本人进行视频或者语音确认,如不能确定对方身份,可详述具体事件进行确认,切勿盲目转账。
二是莫轻信,网络汇款截图不可轻信,钱未到账就要你代为转账的一律是诈骗。
三是及时报警。如遇疑问或已被诈骗,要及时拨打110或全国反诈专线96110举报、报警。
五、诈骗方式有几种?
五种。
1、借熟人关系进行诈骗
此类骗子往往是冒名顶替或以老乡、朋友的身份进行诈骗的。而受害人往往碍于面子或出于“哥们义气”,也只好“束手就擒”,更有甚者,把有人寻访看做一咱荣耀,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继而“慷慨解囊”。
2、借中介为名进行诈骗
当前,此类诈骗案件有上升的趋势。现在有些同学出去做兼职、家教等,就可能会遇上这种情况。而此类骗子就是利用同学急于找到好的兼职、家教的心理,以招工点、兼职家教介绍所等名义进行诈骗或利用同学们作为其兼职劳动力,从中大捞一把。
3、以特殊身份进行诈骗
此类骗子多以社会上的“能人、名流”的名义进行诈骗,如谎称自己是导演、公安人员、商人、气功大师等,抬高自己身价,对找工作等难办的事表示“完全有能力”解决。这类诈骗手段4、以遇到某种祸害急需别人帮助的身份进行诈骗,从目前来看此类骗子多以走失的或财物丢失的学生、灾区群众、落难者等名义进行诈骗。事实上,这种诈骗手段大都比较原始,大家稍加思考就能识破。
5、以小利取信,进行诈骗为实
对飞来的“横财”和“好处”,特别是不很熟悉的人所许诺的利益,要深思和调查。要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克服贪小便宜的心理,就不会对突然而来的“好处”欣喜若狂。对于这些“横财”和“好处”,最好的防范是三思而后行。 虽然行骗手段多种多样,但只要我们树立较强的反诈骗意识,克服内心的一些不良心理,保持应有的清醒,做到“三思而后行,三查而后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避免上当受骗的。
六、网贷不还属于电信诈骗吗?
一般情况下网贷不还不会构成诈骗罪,但是如果贷款者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贷款,并且从一开始就不会想要还贷的话,就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七、信用卡诈骗属于网络诈骗吗?
对于民事主体个人来说,在实施了诈骗行为之后,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而信用卡和电信诈骗同属于诈骗行为,
八、全国诈骗举报网?
公安机关提示,遭遇网络诈骗后,要尽快尽多保留聊天记录、汇款转账凭证等证据,并立即拨打110报警。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相关线索,公安部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网址:www.cyberpolice.cn;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电话:12377、举报网址:www.12377.cn。
九、网上诈骗团购诈骗我被骗该怎么办?
一旦遭遇网络诈骗,那么,首先,应当保持冷静、切莫慌张。先确定自己的损失,如钱财、物品等,可以的话,可列出损失清单,供报案所用。如被骗财物为游戏道具、游戏币、账号或其他虚拟物品,请先联系该游戏、软件或网站的管理员进行处理。第二,尽快报警、防止二次受骗。确定了损失之后,必须尽快报警,切不可再联系网络诈骗者,防止二次受骗。有的受害者挽回损失心切,未经报案便私下联系网络诈骗者,并且轻信了其提供的退款、退物的谎言,二次受骗,使损失进一步扩大。第三,想尽办法、尽快止损。报警之后,可想办法进行止损,如尽快联系银行或快递公司等。若为网银诈骗,应保存诈骗者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第四,搜集证据、妥善保存。网络诈骗者一般都是通过媒介与被害人接触联系,如QQ、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和网络游戏等。受害者应保存所有证据,以及交易记录、网络聊天记录、对方的联系方式。第五,选择正确的报案地点。被骗人可以向案发地、诈骗行为实施地、诈骗结果发生地、嫌疑人住所地报案。第六,如实反映案件情况。有的受害人因受到网络诈骗而感到懊恼和羞愧,很少报案或者即使报案也对案件事实有所隐瞒,这将会给公安机关破案增加难度。为了尽快抓住犯罪嫌疑人挽回损失,因此,在报案后,向办案民警如实反映案件情况。
十、哪些属于网络诈骗?
(一)网络传销类。“想生活得好一点吗?想小投入获得大收获吗?想的话,请到下面网站看看,你会有意外的收获。”“不需买卖商品,只需通过简单的注册,交50元会费,就可以在3个月内赚10万,一年内赚100万。”这是一个典型的网络传销广告,由于人们对传销的理念已有一定的认知,所以对传销致富仍然抱有幻想,加上50元会费投入很小,一些侥幸者会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汇出50元,结果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二)网络购物诈骗。如今,一些不法分子在淘宝、易趣等知名网络交易网站,向不特定群体随意散布虚假商品信息,或直接制作虚假购物网站,编造公司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诱惑贪图便宜的网友上当。诈骗商品小到女性饰品、服装等小件商品,大到手机、电脑、汽车等贵重商品,交易一律采取先付款后发货的方式,一旦网友按照对方要求汇入货款,卖家便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三)网络中奖诈骗。很多网友在浏览网页或进行网络聊天时,都会“幸运”地收到“恭喜您中大奖”的信息。当信以为真的网友与兑奖方联系,对方都会以需要保证金、支付邮寄费用等各种借口,要求网友先汇钱。当网友汇去第一笔款后,骗子还会以手续费、税款等其他名目,继续欺骗网友汇款,直到“吃干榨尽”为止。
(四)假冒银行网站“网络钓鱼”。网站页面几乎与正规银行网站一模一样,且域名十分相近,有的只差一两个英文字母。时下,一种名为“网络钓鱼”的新型网络诈骗手段愈演愈烈。不法分子通过设立假冒银行网站,当用户输入错误网址后,就会被引入这个假冒网站。一旦用户输入账号、密码,这些信息就有可能被犯罪分子窃取,账户里的存款可能被冒领。此外,犯罪分子通过发送含木马病毒邮件等方式,把病毒程序置入计算机内,一旦客户用这种“中毒”的计算机登录网上银行,其账号和密码也可能被不法分子所窃取,造成资金损失。
(五)海外网络私募基金骗局。宣称“由美国政府证券交易机构和国际知名投资公司联合推出,具有国家认证和审批证书,一个月回报率达到25%,4个月就能拿回本金,以后年年有分红……”面对这些诱人的条件,一些基民对这样的海外私募基金信以为真,投进了多年积攒的积蓄后,最后血本无归。
(六)“无风险投资”诈骗 ,如今,非法传销中的金钱游戏也漫游到了互联网上。在一些电子邮件中信誓旦旦地许诺有可观的投资回报率来吸引投资者,而事实上却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在利用这种欺诈模式吸纳资金。
诈骗的历史悠久,手段层出不穷,但不管诈骗的手段多么高明,记住以下几条原则会使你摆脱欺诈的陷阱:
1、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2、别人给你免费的东西时,要考虑他为什么这样做?他可以从什么地方获得补偿?比如,网络运营商提供免费电子邮件,他可以从广告收入获得补偿。
3、网络是虚拟的,从事网上交易的人可能也是虚拟的。在你进行远程交易时,要求对方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是必需的;付款最好通过中介机构,不要直接把钱汇入对方的帐户,正规的商家一般能够找到有信誉的中介机构合作,如使用招商银行网上支付;涉及金额较大时,可以要求对方请律师(由你指定)直接向你出具证明文件,还可以约定由独立的第三方提供信用中介服务。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不要轻易点开可疑陌生链接,也不要轻易相信中了大奖的消息,天上不可能掉馅饼,小心可能是个大陷阱。不要动不该有的贪念,以防上当受骗。时时刻刻对各种潜在的骗局保持高度警惕,保护好自身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