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的风险承担什么责任(网购的风险承担什么责任呢)
一、网购商品签收前毁损风险谁来承担?
网购商品签收前损坏由快递公司承担,如果购买了损坏对价赔偿,会全额赔付的,若果没有。一般会给快递费的3倍赔偿。新闻中也有很多这样的例子,相互扯皮,几个月解决不了问题,耗时耗力。建议贵重物品要保价。
二、什么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
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是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职责、监事会的风险管理职责
三、执行董事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执行董事的风险为,执行董事的职责相当于其他公司的董事会,需要制定和执行公司的各种重大方案、计划、决定组织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责任重大;并且执行董事还可能会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要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会计助理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助理会计员的岗位责任制
1.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2.即使确认销售收入,正确计算增值税、消项税额。
3.划清费用的开支范围及营业内外收入。
4.认真计算财务成果及各种税金。
5.按财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利润分配。
6.按期缴纳各种税款。
7.债权、债务及时登记、及时查清、按月做好财务状况分析。
8.对会计帐目及凭证要按期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9.对商场的财务档案要立册,严格执行查阅制度及保管制度。
10.记帐要及时、准确,明细帐要按日登记,总帐定期登记,但不能超过三天。不许先出报表和后帐。
1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商场制定的各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经理。
五、什么承担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
1.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确定业务条线承担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风险管理条线承担制定政策和流程,监测和管理风险的责任;内审部门承担业务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审计责任
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组织架构健全、职责边界清晰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和内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
3.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建立风险文化;
(二)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三)设定风险偏好和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
(四)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五)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
(六)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七)审批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信息披露;
(八)聘任风险总监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牵头负责全面风险管理;
(九)其他与风险管理有关的职责。
六、培训机构法人承担什么责任和风险?
一、什么是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有如下特征: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是法定的或章程确定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从事业务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法人都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是确定的法律概念,是特定的某个自然人。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根据上述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要满足两方面的条件,其一是必须在公司内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或执行董事这些核心管理职务;其二必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变更登记。
三、担任法定代表人可能存在的风险
通常而言,法定代表人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公司名义所从事的行为,即视为公司的行为,应由公司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法定代表人个人并不会因其代表公司、履行职务的行为而承担法律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由于法定代表人的特殊身份和职责,在一定条件下,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就公司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一)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民事责任
1、 因法定代表人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该损失予以赔偿。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公司的损失是由于法定代表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而造成的,即使法定代表人是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公司也有权就其损失要求法定代表人予以赔偿。
2、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承担责任
如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法或侵权行为,损害公司利益,除实施上述行为的相关人员需承担责任外,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参与了相关交易的决策或签署了相关文件,则很可能被认定与相关侵权人构成共同侵权,亦须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在相关董事会决议表决时已明确提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对相关人员的侵权行为并不知情且无过失。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行政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根据上述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能需就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行政责任。除非,法定代表人可以举证证明,其对公司的行为并不知情,且主观上没有过错亦不存在失职。
3、法定代表人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
通常而言,对于公司从事的犯罪行为,应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并不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我国《刑法》规定的某些罪名中,除了对单位进行处罚外,还可能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偷税罪、侵犯著作权罪、非法经营罪等。而对于上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具体范围,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但是司法实践通常均将法定代表人认定属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并据此判定法定代表人对公司的行为亦应承担刑事责任。
4、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采取的强制措施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
(1) 公司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或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司法机关可对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2)如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在企业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3) 如公司欠缴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对法定代表人限制出境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因此,如果公司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出境。
七、承担责任和承担风险的区别?
保险责任和保险风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保险责任是指人身保险金给付的责任。即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保险人承担的危险范围,在保险事故发生时所负的赔偿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赔偿、保险金给付、施救费用、救助费用、诉讼费用等。被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交付保险费后,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责任范围,即成为保险人承担的责任。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财产损失或人身保险事故,保险人均要负责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保险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范围包括:损害发生在保险责任内;保险责任发生在保险期限内;以保险金额为限度。
保险风险是指尚未发生的、能使保险对象遭受损害的危险或事故,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或事件等。被视为保险风险的事件具有可能性和偶然性。
八、安全员承担的责任和风险?
安全员工作职责
1、在企业经理的领导下,制定落实项目安全防范措施。
2、做好企业新进职工的登记注册工作,发放安全教育卡片,安全帽和其他劳保用品。
3、每项工程必须按公司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以及安全措施的培训等。
4、认真做好安全台账,组织安全生产检查。
5、对工程重点部位要制定书面安全措施。
6、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并及时汇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7、做好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等工作,争创安全文明达标工地。
8、严格履行职责,杜绝事故发生。
安全员职责
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公司、矿山部相关安全制度,推动公司、矿山部的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2、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危及员工人身安全的隐患,有权采取必要防范措施,令其停止作业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有权纠正“违章指挥”。
3、负责对新员工和年度、日常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班组安全教育,抓好员工复工及变换工种教育。
4、负责施工现场重要危险部位的警示、安全标语牌的制作和宣传工作。
5、参加矿山部安全生产会议,定期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安全生产方面的建议和要求,按时上报安全生产各类报表。
6、对矿山部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协助领导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并督促按期解决。
7、参加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并将事故及时、真实地统计上报。
8、督促检查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防护用品及时发放。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和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危害因素识别台账,准确及时上报各种报表和反馈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0、检查各项管理方案、应急预案和组织机构、资源配备的落实情况,协助矿长实施演练,并做好记录。
11、负责对施工现场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音等主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情况的检查与纠正。
九、对风险管理承担主要责任的是?
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主体是董事会的风险管理职责、监事会的风险管理职责
十、注册公司的风险和责任谁承担?
1、注册公司不成功,出资人的法律责任和合伙一样,要对外承担连带责任的。
2、注册公司成功,注册资本未缴足,要补足,有可能会导致公司有限责任的否认,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等。
3、注册非法目的的公司,则要被注销,如果触犯行政法律、法规和刑法要承担相应责任。
4、公司成立后公司对外以其全部财产承担责任,股东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除非股东和公司财产等不分。
5、注册公司后,抽回出资的,构成抽逃出资罪。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三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发起人补足其差额;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