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风险转移的原则和时间(货物风险转移的原则和时间是什么)
一、cpt货物风险分担原则?
CPT贸易术语是指卖方应向其指定的承运人交货,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亦即买方承担交货之后一切风险和其他费用。按照《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CPT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责任都有明确划分。
二、合同货物风险转移的条件有哪些?
货物风险移转的基本条件是货物的交付。 (一)货物的特定化条件。 卖方交付货物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将货物特定化。所谓货物特定化就是把处于可交货状态的货物无条件地划拨于合同项下的行为。虽然货物特定化是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前提,但在货物风险转移的问题上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同一卖方把交付给不同买方的货物存放于一起发生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而这些不同的买方都是逾期未领受货物,在这种情况下,就涉及不同买方的风险责任承担的划分问题。应当认为,货物特定化也应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在卖方实际交付货物的情况下,货物实际上已是特定化。但在货物未实际交付给买方或承运人的情况下,货物未特定化,就不发生风险的转移。如卖方将货物存放于仓库由买方提货,按通常的认为,货物的风险自约定的买方提货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的时间。如果在约定的提货时间后,卖方仓库的货物发生部分毁损或灭失,那么,到底是卖方自己的货物还是交付给买方的货物发生毁损或灭失?到底由谁来承担货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这就涉及到货物特定化问题。货物特定化不仅有利于防止卖方将自己毁损、灭失的货物称作交付给买方的货物而进行的欺诈,而且,有利于促使买方注意风险的转移,适时履行合同。货物特定化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这就要求卖方在货物交付时间到来以前,将货物的数量、存放地点等书面通知买方,并在准备交付的货物上打上标志如买方的单位名称等,将货物特定化,即将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特定化的货物的风险在货物交付时间时就转移给买方。 (二)货物的品质担保条件。 如果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要求,货物的风险是否发生转移。我国《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目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这条规定的含义,应是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情况下,由出卖人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前提条件是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三、风险转移的原则途径以及局限性?
转移风险非消除风险,转移风险是把风险管理责任简单的推给另一方,转移风险需要向风险承担者支付风险费用,且对处理风险的财务后果最有效。
四、cfr术语的货物风险转移界限规定有哪些?
是货交承运人
CFR是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装运港将货物交至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船上,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并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抵达目的港的正常运费。
五、货物装载的原则和规范?
1 货物方向设置规则:即货物在集装箱中能够以何种方式摆放,规则立方体通常有三种摆放方式,即立放、平放和侧放,具体就是以立方体的长、宽和高构成的三个面作为底面而形成的三种摆放方式;
2 最大堆码层数设置:即设置货物在垂直方向能够堆放的最大层数。
3 承重能力设置规则:不同的货物的承重能力各不相同,设置合理的承重能力可以避免因摆放在上层的货物过重而造成的货物损坏。
4 悬空处理规则:实际装箱工作中,上层货物通常不被严格要求完全被下层货物支撑,未被支撑部分即为悬空。设置悬空比率符合实际装箱工作的需求,也可更充分利用容器空间。
5 模拟缝隙:若货物为易碎品,需要填充缓冲器材;或在承重条件下易变形;或需要添加木板等加固件,则要在设计装箱方案时预留空隙。
6 是否可承载自身:即同种货物能否在纵向上摆放,若货物过重而只能摆放在底部且只能摆放一层,则需要将其设置为不可承载自身。
7 自动躲避角件:角件为集装箱内部顶角上的两个紧固件。实际装箱中,若为考虑角件,易出现货物差一点就能完全装入集装箱的情况。装箱大师系统具备自动躲避角件功能,用户需要在选择集装箱是设置角件尺寸,软件会在设计装箱方案时自动躲避角件。
8 设置优先级:即设置货物的装载优先级和顺序。该功能主要可应对如下情况:拼箱;需要在不同的地点卸货,让某些货物先装后卸;确保某种货物不会被落下。
9 手动编辑:即试用鼠标来手动调整容器内货物,以及在集装箱之间交换货物,甚至可完全手动设计出装箱方案。
10 塞货:即往货物间的缝隙或集装箱中未被利用的空间中塞货,适用于货物种类较多且大小相差较大的情况。
11 交叉深度:即当不同优先级的货物摆放时,允许不同优先级货物的交叉程度。
六、货物编码的原则和方法?
原则:
(1)简单性,应将货物化繁为简,便于货物活动的处理;
(2)完整性,使每一种货物的编号能清楚完整地代表货物内容;
(3)单一性,使每一个编号代表一种货物;
(4)一贯性,号码位数要统一且有一贯性;
(5)伸缩性,为未来货物的扩展及产品规格的增加预留号码编列;
(6)组织性,应有组织,以便存档或使用账上资料;
(7)充足性,其所采用的文字、记号或数字,必须有足够的数量及栏位;
(8)易记性,应选择易于记忆的文字、符号或数字,或富于暗示及联想性;
(9)分类展开性,货物复杂,其物类编号大,分类后还要再加以细分;
(10)适应机械性,能适应事务性机器或计算机处理。
方法:
1)按数字顺序编号法
这个方法从1开始一直往下编,常用于账号或发票编号,属于延展式的方法。须有编号索引,否则无法直接了解编号意义。
2)数字分段法
数字分段法是前一方法的小小改变,即把数字分段,每一段代表一类货物的共同特性。此方法要编交叉索引,但比前一方法易查询。
3)按实际意义的编号法
在编号时,用部分或全部编号代表货物的重量、尺寸、距离、产能或其他特性。该方法根据编号就能了解货物的内容,比较好用。
4)暗示编号法
用数字与文字的组合来编号,编号本身暗示货物的内容,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容易记忆。
5)分组编号法
这种编号法即把货物的特性分成四个数字组.
6)后位数编号法
用编号最后的数字,对同类货物作进一步的细分。且可采用杜威式十进位编号法。
7)混合编号法
此方法是联合使用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来做货物编号,多以英文字母代表货物的类别和名称,其后再用十进位或其他方式编写阿拉伯数字号码。
七、风险和利益的原则?
自利行为原则是有关竞争环境的原则之一,而风险-报酬权衡原则是有关财务交易的原则之一。即二者所处的范畴不同;
自利行为原则是指人们在进行决策时按照自己的财务利益行事,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们会选择对自己经济利益最大的行动;风险-报酬权衡原则是指风险和报酬之间存在一个权衡关系,投资人必须对报酬和风险作出权衡,为追求较高报酬而承担较大的风险,或者为减少风险而接受较低的报酬。即二者的含义不同,侧重点不同,前者侧重于自己的财务利益,后者侧重于风险和收益之间的权衡。
如果两个投资机会除了报酬不同以外,其他条件(包括风险)都相同,人们会选择报酬较高的投资机会,这是自利行为原则所决定的;如果两个投资机会除了风险不同以外,其他条件(包括报酬)都相同,人们会选择风险小的投资机会,这是风险反感决定的。
如果人们都倾向于高报酬和低风险,而且都在按照他们自己的经济利益行事,那么竞争结果就产生了风险和报酬之间的权衡。
八、国际贸易中货物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的联系?
FOB:买方负责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 CIF:卖方负责海运费和海运保险费,但是装船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 CFR:卖方承担海运费,买方承担海运保险费。
以上3种情况的风险转移都是在装运港的货物越过船舷前后,也就是说,不管运费,保险费谁出,货物装船后的风险都由买方承担; 以上3种情况的所有权的转移都是随正本提单而转移的,只有正本提单交到买方,买方才正式获得了货物所有权,但是在货物装船后发生了意外的话,虽然货物所有权没有发生根本性转移,但是依照术语的风险承担的原则,买方要根据保险向保险公司索赔,但是要照付给卖方正常的货款!
九、风险规避和转移是风险处置方式?
风险控制是风险管理的一种手段。风险管理=风险识别+风险控制+风险监测。简单来说:1.风险识别是发现、分析、评估风险,即要知道哪里有风险、有什么风险,严重程度如何。2.风险控制是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程度之内,有四种手段:
风险接受:此类风险在企业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暂时不需要处理但需要进行关注并监测趋势。
风险降低:通过各种手段去降低产生风险的要素,将风险降低到预期的水平。
风险规避:一种特殊的处理风险的方式,即将产生风险的要素彻底消除,风险便随之消除。
风险转移:通过购买保险、转移给供应商等手段将风险的损失转嫁出去,但是风险管理责任不能转移。
3.风险监测是利用量化的关键风险指标来统计、分析风险的发展趋势,进行风险的预测与预警。
十、全面风险管理的原则和内容?
预测先导原则,成功地回避风险,必须建立在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科学预测的基础上;
权衡轻重原则,对风险的性质、风险程度做出合理评估,结合企业管理、财务等综合能力,制定风险管理方针和策略;
避免超载原则,对风险管理能力进行监控,避免超出其承受能力的经营风险;
成本效益原则,对因风险管理而产生的成本及其绩效进行比较,择优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