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上商城采购范围(政府网上商城采购范围 泰州)
一、政府采购范围有哪些范围?
政府采购的范围:
1、采购主体: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
2、采购资金: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
3、采购内容和限额: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法适用范围?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行为必须遵从政府采购法,即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行为须遵从政府采购法。注意,这里对于政府采购行为的判定有3个条件缺一不可:
(1)采购人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团体组织;
(2)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
(3)采购标的为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货物或服务。
三、工程采购该不该纳入《政府采购法》范围?
工程采购纳不纳入政府采购法范围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根据工程、货物、服务等项目特点制定公平、合理的采购规则,并由专业对口部门对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查处。避免外行监管内行。
四、国企采购属于政府招标采购的范围吗?
不属于。
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之所以在政府采购法立法时没有纳入调整范围,是考虑到国有企业面广量大,在国民经济中地位重要,为了保证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落实,所以并未纳入。
从国有企业采购部门了解到,政府采购法不适用国企采购,招标投标法管不住不招标的国企采购行为,国资委也鲜会考核国企采购绩效,国有企业采购行为约束力不强。
不能否认的是,虽然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中并没有对国企采购作出具体明确规定,但从形式上讲,很多国企采购都在依照这两部法律规范进行。国有企业使用公共资金进行招标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因国有企业不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较为严格的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五、车辆保险是不是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车辆保险属于政府采购范围。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政府采购范围:1)主体范围。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采购资金范围。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
3)标的范围。政府采购标的范围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4)契约形式。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佣等。
5)地域范围。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六、自行采购属于政府采购吗?
国内政府采购一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支出采购单位自行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部分项目的采购,而其他的则由各单位自行采购。中国的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占了很大的比重,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和达到一定采购金额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集中采购。
自行采购也是政府采购的一种形式。
七、政府采购超过限额怎么采购?
投标文件中如果超过政府招标限额则视为废标处理,如果最终工作量超出限额,则要按照约定实际金额结算
八、软件系统采购采购什么政府采购方式?
软件系统属于政府采购的货物类采购品目,其预算金额达到采购当地执行的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预算金额在当地货物类政府采购限额以上、但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的,可以采用询价或者竞争性谈判方式,性质特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规定情形的,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九、什么是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秩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有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十、政府集中采购流程?
政府采购流程:
(一)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
(二)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
(三)采购办按政府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
(四)政府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
(五)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
(六)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
(七)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八)中标供应商履约,采购办与采购单位验收(对技术要求高的采购项目要有专家参与验收)后,由采购单位把合同、供货发票原件和《采购单位验收物品意见表》送到采购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九)政府采购中心把手续办好,送交采购办作为依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十)采购单位入固定资产账;
(十一)招标活动结束后采购部门要建立档案,包括各供应商招标的标底资料、评标结果、公布的合法证书、公证资料、招标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