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纱影楼拍的婚纱照,不做实物了可以退款吗?
能退。可与其协商解决,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十八条第八款当中有相关规定: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扩展资料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福州婚纱摄影合同陷阱具体有哪些?
新人在选择婚纱摄影的时候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合同中很可能存在风险和陷阱,若是一个不小心,自己陷入了陷阱之中,就会导致经济上遭受损失,那么婚纱摄影合同陷阱具体有哪些?下面福州婚纱摄影www.fz1817.com为大家总结有以下几点,拍照前一定要小心这些合同陷阱。
一、样片时尚动人实拍差强人意:
样片的拍摄,从化妆到服装以及后期处理,都经过了精心准备和策划,甚至摄影师都是从外地请来的。效果惊艳的十余张样片多是花费了大量精力和财力,从上千张底片中精心挑选出来的。福州婚纱摄影工作室建议,想要知道影楼的真正拍摄水平,切不可只看样片,应该到修片室实地考察,看过客片再做决定。
二、化妆师强烈推荐拍照搭售化妆品:
有些婚纱影楼的化妆师会以各种理由向客户推荐化妆品,例如“若不使用某产品,脸部容易出油,会影响妆感”之类,而实际上拍照更根本就用不了多长时间,妆容也不用多持久。出售化妆品都有提成,商家自然会不遗余力地推销,而且公用化妆工具的卫生状况不容乐观,很少有化妆师会按时清洁毛刷、粉扑等工具,建议新人在拍摄前自备化妆工具。
三、服装按区划分加钱不给收据:
有些婚纱影楼把婚纱礼服按区域划分,普通服装区的婚纱样式过时,颜色偏旧,如果想穿样式新颖的就要升级加钱,福州婚纱摄影前十名建议新人们在签订合约前,一定要仔细对照核实各环节的收费、附加说明等情况,切忌被影楼的‘口头允诺服务’所迷惑。
以上就是福州婚纱摄影合同最常见的三种陷阱,当然不止这三点,各种花样层出不穷,大家在具体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相关的细节问题,不要被工作人员的口头许诺所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