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专家★:有关公司合作上当受骗的处理方法
创业路上陷阱多
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创业者来说,如何提高警惕,预防上当受骗,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尤为重要。从广州市近年来查获的案件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加工承揽,吹毛求疵。利用加工承揽合同进行欺诈,是当前我国违法企业进行合同欺诈的一种重要形式。此种形式的主要发外加工产品是测电笔、触摸延时开关、四管吊珠、宝珠笔、中国结等简单易做的手工产品,其主要手法是欺诈企业首先通过杂志、报纸、网站刊登发外加工信息,条件相当优越,“即付50%加工费”、“免费供料”“免押金”等诱人字眼显现其中,在受骗群众见到广告信息后前来洽谈时,就大力鼓吹所发外加工的手工产品的市场前景,并将手工组装操作的过程演示给受骗群众观看。在受骗群众有意向后,欺诈企业以初次合作要交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的保证金来签订试产协议,当产品试产合格后就签订长期加工合同、免费供料并付一半加工费来诱惑受骗群众,一般受骗群众觉得自己是第一次与该公司合作,同时又领了手工产品的原材料,觉得交纳部分保证金是合情合理的,所以就爽快地交纳了保证金并签订试产协议。在受骗群众将手工产品加工完成后送来交货时,欺诈企业就要求受骗群众凭试产协议和保证金收据原件交货,一般当受骗群众交来试产协议和保证金收据原件后,工作人员就将试产协议和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到欺诈公司的业务主管手中后,再由所谓的质检部门工作人员进行验收,这时,验收的工作人员就吹毛求疵、鸡蛋里挑骨头,说所加工的测电笔有胶水露出来、组件用力拉就掉,或说所加工的四管吊珠珠与珠之间太紧或太松,或说所加工的宝珠笔写不出来等等现由,此时,欺诈公司就会根据受骗群众的态度,作出返工重做、没收保证金、没收保证金并赔偿产品损失等三种处理方法。这些被没收保证金、没收保证金并赔偿产品损失的受骗群众,此时觉醒到试产协议和保证金收据原件都在欺诈公司手中,欲举证受欺诈也往往难以举证;如果返工重做,欺诈企业也不会把试产协议和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回给受骗群众,只是作为缓解当时的冲突气氛而已,在再次验货时一样是说产品不合格,直到受骗群众自己厌烦,不想再继续追究为止。例如今年4月份我分局查处的广州市生博贸易有限公司合同欺诈案,就是利用此种手法欺诈他人,涉案金额达14万多元。
(二)养殖合作,诱人上钩。通过与客户签订种养殖合作合同,提供种苗供客户种养,收取合同保证金,约定成品后保证回收。但当受骗群众将所种养的成品交付时,往往欺诈公司已逃之夭夭,无从追究。这类欺诈所利用的种养殖品主要是一些较偏僻少见的品种,例如土鳖虫、蜗牛、地蚕、黑豚、羯子、芦荟等等,欺诈公司通常以养殖发展公司、植物研究所等名义通过大量发布广告信息,宣称所养殖产品的成本低、见效快、收入大、无风险等优势,诱人签订养殖回收合同,同时利用这些产品所需养殖的时间差,一般是3到6个月内,大肆与业户签订养殖回收合同并骗取保证金,同时采用打游击的战术,骗到部分群众的保证金后,在第一批合作客户要交付成品时就赶紧迁走、逃逸,这样一来,受骗群众也只能对着所养殖的产品无所适从了。例如今年被查获的广州亿农商贸有限公司就是利用养殖黑豚欺诈群众后卷款潜逃,受骗群众达百人之多,涉案金额将近100万。
(三)连锁加盟,承诺空兑。利用连锁加盟来骗取保证金和推销部分伪劣产品,是当前特许经营风靡过程中的一种合同欺诈行为。此类行为主要是以加盟连锁的名义通过媒体大力鼓吹所推销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和夸大利润空间,承诺提供优质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和夸大利润空间,承诺提供优质产品和市场推广支持,加盟结束后退回加盟保证金,动轧收取连锁加盟对象的加盟保证金2、3万元,并预收产品货款或机器设备价款几万元,所特许经营的产品有医药、婴儿用品、情侣用品、女士用品、男士用品等等。当加盟对象加盟后并开始经营时,现实的经营情况往往跟当时广告所鼓吹的情形是完全不一样的,而回盟总部所提供的市场推广支持完全无法兑现,所承诺的退货换货服务也一拖再拖,最后,加盟者只能在惨淡经营中自己自动关闭了经营档口,将所销售的货物折价退回给加盟总部,而加盟保证金因为未够加盟期限就给加盟总部没收了。所以很多加盟者都还以为确实是自己的原因导致了加盟失败,实际上加盟总部是完全以取得加盟保证金为主要赢利来源的,其所销售的产品可能没有一点利润空间的。例如杭州的万逸速丽连锁机构中国总部去年8月份就是因在特许经营的过程中承诺无法兑现、未尽合理提醒义务、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涉嫌合同欺诈,被杭州市人民法院判决退回加盟商合同保证金和赔付加盟商损失,涉案金额约2000多万元。
(四)邮购信息,设置陷阱。邮购欺诈,是合同欺诈案件中比较典型的一种欺诈方式,违法企业通过发布广告产生了合同相互间的要约,并通过诱人汇款产生了履行合同的承诺,从而建立了合同双方的合作关系。此类欺诈企业手法主要是通过刊登广告低价销售货不对板的产品、发布免费赠送信息获取他人联系方式后邮寄兑奖券或抽奖后以中奖的名义需要包装费、税费和手续费等骗取他人的汇款等方式欺诈他人钱财,邮购广告往往是夸大功效、言过其实、承诺的售后服务无法兑现,当受骗群众汇款过来后,欺诈企业就邮寄一些货值与广告上所称相差甚远的物品给受骗群众,例如受骗群众邮购广告中刊登的是双屏彩色手机,欺诈企业就会寄一部儿童玩具手机给受骗群众,以中奖名义称受骗群众抽中家用电脑,最后邮寄给群众的往往是一台只具有简单计算功能的计算器等等。例如今年5月份深圳市福田工商分局查处的深圳市恒丰电器有限公司合同欺诈案,就是利用邮购欺诈消费者,至案发时先后有4万多名消费者上当受骗,涉案金额达400多万元。
(五)虚构主体,合伙欺诈。此类欺诈手法是欺诈企业由几个人扮演厂家、买家和观众,表演双簧戏,利用推销比较少见的产品,比如面粉“高效”发酵粉、养鱼网等产品,请欺诈对象帮助试销。之后会不断有人到欺诈对象处打听,要求购买所试销的产品,并有人自称是大食堂、大养鱼场的采购员,需购买大量的此类产品,购买价格远远高于欺诈企业销售出来的价格,签署简单的购买协议并交付少量的定金。此时,欺诈对象如果与欺诈企业联系,欺诈企业就称有现货在欺诈对象所在城市附近,要求欺诈对象立即带钱去提货,当欺诈对象把货提回来后,再联系交了定金的买家时,往往就是手机关机或是查无此人的答复。例如今年3月份浙江省湖州市工商局查处的李向明等合同欺诈案,就是利用推销所谓的“高效”发酵粉,几个合伙虚构主体欺诈他人钱财,涉案金额达5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