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骗子的关于网络骗子防范措施
1、加快立法进程,依法严厉打击。应尽快制定出一部专门的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综合性法律,对于电子合同的成立及其效力认定、网上交易安全保护、电子商务网站如何规范运行等问题都要加以明确规定。针对网上交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相当突出的现状,要不断完善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中关于网上消费侵权、电子合同认定以及电子证据固定提取等比较突出的司法实践问题,尽快弥补国家法律层面的漏洞。对于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建立以诈骗等犯罪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网站等行为,司法机关要联合信息、工商等部门开展有效的整治活动,形成部门联动的严厉打击网络犯罪的有效工作机制。2、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网络警察队伍。面对专业性越来越强、智商越来越高的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加大财力、人力投入,加快建设本部门的网警队伍,将更多精通网络技术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公安队伍里面,使网警队伍能够不断应对我国网络电子商务诈骗犯罪高发的客观实际情况。还可以聘请网络公司和软件公司中的技术专家做顾问,定期对在岗的网络警察进行专门培训,以应对不法分子不断翻新的诈骗招数。公安机关的110报警中心也要实现对网络犯罪类案件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打击该类犯罪的主动性,能够根据群众的报案线索,第一时间做好立案、侦查等相关工作,形成打击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态势。3、推行电子商务网站实名认证。广泛推行电子商务网站的实名认证,对于遏制当前网络电子商务诈骗犯罪异常猖獗的形势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不法分子之所以屡屡得手,就是因为其真实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基本信息没有进行登记。当然,部分电子商务网站为了吸引更多的商家注册,提高自身网络的影响力从而获得更多经济利益,也放松了对注册商家的认证和把关,给了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相关的电信监管部门对这些电子商务网站要严格要求,在电子实名认证问题上毫不含糊、寸步不让,把好准入关,为公安机关侦破网络电子商务诈骗犯罪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大大提高破案率。4、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之所以有大量消费者上当受骗,与消费者不了解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有着很大关系。司法机关应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介,通过真实的案例,向广大消费者介绍网购诈骗犯罪的几种主要作案手段。此外,信息部门要向消费者宣传如何安装保护网上交易安全的安控软件,公安机关要向消费者宣传如何妥善保留电子交易记录、卖家发货凭证、卖家留言等相关电子证据,电子商务网站要向消费者宣传如何验证卖方注册网店的资质、信誉、真实性等信息。只要不断提高消费者的网络安全范防意识,就能使广大消费者建立起一道将不法分子拒之门外的“防火墙”,让不法分子望“墙”兴叹。5、倡导理性、健康的网络消费观念。网络购物由于其自身的便利性、快捷性、时尚性等优点使其吸引了大量的消费人群,尤其是受到广大年轻人的追捧。然而,网购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使一些不能理性地控制自己购物、消费欲望的“网购族”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一些心理不够成熟、自控能力较差的年轻人屡屡成为网络购物诈骗犯罪的受害者。因此,司法机关应该担负起自身的社会责任,积极为受害者挽回经济损失的同时,做好部分网购成瘾的受害者的劝导、教育工作,在广大青年群体中倡导理性、健康的网络消费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