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双11购物津贴怎么用,通俗点解释,别吧原画给我复制上来
具体步骤如下:
1、在手机桌面找到淘宝APP,点击进入。
2、进入淘宝APP主页面后,点击主页面下方的导航栏按钮中的购物车按钮。
3、进入购物车后,在购物车中选择想要使用购物津贴的商品,金额要大于购物津贴使用范围的金额。
4、然后再页面下方处可以看到满足条件后购物津贴可以减少的金额,然后点击提交订单。
5、提交订单完成付款后,订单总价中显示购物津贴已经被使用了,成功抵扣。
扩展资料:
淘宝购物津贴使用规则:
1、购物津贴仅支持在天猫(tmall.com)、淘宝(taobao.com)、淘海外(world.taobao.com)平台中已设置购物津贴玩法的活动商家店铺内进行使用。
2、购物津贴存在使用有效期,具体使用有效期详见购物津贴券面信息。
3、购物津贴用于不同商品适用不同满减条件及最高可优惠金额,具体以商品详情页“购物津贴每满X减Y”展示为准,其中X为满减条件,Y为最高可优惠金额,满减条件与最高可优惠金额合称“使用门槛”。商品详情页若无“购物津贴每满X减Y”相关文案展示,说明该商品不支持使用购物津贴。
4、购物津贴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使用(实际是否可用以下单页面抵扣信息为准,请用户下单前予以关注):
(1)仅限用于通过普通交易购买实物商品(不支持购物津贴的类目、商品、特殊交易类型及场景详见第四条)。
(2)单笔订单支付/多笔订单(含跨店铺)合并支付时,适用相同使用门槛的商品的货款总额(不包括运费、税金、运费险、增值服务等非商品金额,下同)在单品优惠后达到对应购物津贴的满减条件。
(3)单个商品分摊计算购物津贴优惠后的金额不为负数(合并支付订单中任何一个商品购物津贴优惠计算之后出现商品待支付金额为零或负数,则整单无法使用购物津贴)。
参考资料来源:淘宝网-购物津贴通用规则
简单的说就是满减抵扣,店铺先设一个金额限制,你达到要求了就消耗津贴券来抵扣。。。例如你有7张10元津贴券,店铺设的是每满400减50一个档次,那么你在这个门店购物时,支付金额够了400的就直接用津贴券抵扣50元(也就是你只需要支付400-50=350元就行),如果你的支付金额是800那就只能减70而不是100,因为你只有7张津贴券,如果你有10张才会抵扣100元另外还要注意几个方面:1、津贴劵和店铺的优惠劵是可以重叠使用的,先用店铺优惠劵再用津贴劵。例如,店铺有个5元优惠劵,你领取后,在店铺购物400元,系统先用5元优惠劵抵扣5元,这样你的支付金额就变成395元了,这样的话就不符合满400减50的条件,你只能全额支付395元;如果你是405元的话,则先扣减5元,然后再扣减50元,最后只需要支付350元即可。。。2、津贴劵可以跨店使用,但优惠条件要一样。例如AB两个店铺都是满400减50的活动,那么你在A店铺下单200,B店铺下单300,两个店铺加起来一起付款,总金额是500,已经满足满400减50的条件,那你最后支付的金额就是450元(店铺优惠劵此时同样生效,例如你A店铺领了5元劵,B店铺领了10元劵,加起来一共抵扣15元,但总金额依然超过400,所以津贴劵还是可以抵扣50元的)。。。但如果A店铺是满400减50,而B店铺是满600减30的话,你在A店铺下单200,B店铺下单300,总金额虽然超过400,但是因为不满足B店铺的要求,所以津贴劵不能使用,你要支付全部的500元;如果你是A店铺下单200,B店铺下单600,则满足B店铺要求,只是扣减30元;如果你是A店铺下单400,B店铺下单200,则满足A店铺要求,只扣减50元而不是30元,也不是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