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的分类原则都有哪些?
(1)制成品原则上按其功能或用途进行分类。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某一制成品的功能或用途,该制成品就比照字母顺序分类表中其他的类似制成品分类。如果没有类似的,可以根据辅助标准进行分类,如按制成品的原材料或其操作方式进行分类。(2)多功能的组合制成品(如钟和收音机的组合产品)可以分在与其各组成部分的功能或用途相应的所有类别里。如果各类类别标题均未涉及这些功能或用途,则可以采用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3)原料、未加工品或半成品原则上按其组成的原材料进行分类。(4)商品是构成其他产品的一部分,且该商品在正常情况下不能用于其它用途,则该商品原则上与其所构成的产品分在同一类。其他所有情况均按第(1)条中所示的标准进行分类。(5)成品或非成品按其组成的原材料分类时,如果是由几种不同原材料制成,原则上按其主要原材料进行分类。(6)用于盛放商品的专用容器,原则上与该商品分在同一类。
如何对商品进行科学的分类
商品分类依据是分类的基础。商品的用途、原材料、生产方法、化学成分、使用状态等是这些商品最本质的属性和特征,是商品分类中最常用的分类依据。 商品分类的层次 1、大类:体现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的行业分工,如五金类、化工类、食品类、水产类等。 2、中类(商品品类):体现具有若干共同性质或特征商品的总称,如食品类商品又可分为蔬菜和水果、肉和肉制品、乳和乳制品、蛋和蛋制品等。 3、小类(商品品种):对中类商品的进一步划分,体现具体的商品名称。如酒类商品分为白酒、啤酒、葡萄酒、果酒等。 4、商品细目:对商品品种的详尽区分,包括商品的规格、花色、等级等,更具体地体现商品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