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十一”,我们该怎样理性消费与合法维权?
今年的“双十一”就要来了,在时下中国的这个深度信息时代,作为消费者,你是否深受轰炸式“购买信息”的严重骚扰?是否有过在“双十一”这个特殊时期,不理智、不合理的消费行为呢?
“双十一”尚未到来,但各大电商平台已陆续拉开了“双十一”购物节的帷幕,一些消费者已经或者正待开启“买买买”模式。近年来,随着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和监管力度加大,网络消费环境逐步优化,但网购侵权行为仍时有发生;为守护安全和畅通消费,中国消费者协会结合近几年“双十一”期间消费维权舆情及消费者的投诉情况,今年特别给广大消费者送上了“双十一”特别大礼包!
中国消费者协会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六点注意事项:①“双十一”、“低价”等宣传不可迷信,得实惠要多对比,“货比三家才是王道”;②促销规则套路复杂,下单前需看清楚,切忌盲从消费;③限期商品谨慎囤货,“剁手”前要巧规划,做一个理性消费者;④面对促销短信骚扰,留证据且可举报,学会依法维权;⑤直播带货良莠不齐,围观时保持冷静,谨防上当受骗;⑥关注商家售后服务,有纠纷及时维权,别给不良商家继续祸害其他消费者机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随着“双十一”的日益临近,不少商家的“购买信息”侵权也呈现猖獗之势,不胜其扰的居民可以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依法进行个人“安宁权”的维护。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法第1033条也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不论社会怎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些基本规则都是不容违背的,例如诚信原则、尊重原则、守法原则、遵守公序良俗原则等。因此,中国消费者协会在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与谨慎消费的同时,也敦促各类电商经营者,务必要多一些诚意,少一些套路,制定简单的促销规则和优惠措施,并提供质量合格的产品和优质的售后服务,让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