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跨国电信诈骗案涉案金额达千万元,涉案金额多少可以判刑?
我国大陆地区对于电信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定
2009年以来,两岸警方加强了刑事司法合作,对打击电信诈骗犯罪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有力维护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对于电信诈骗行为,海峡两岸都有刑法规制手段,但施加刑罚的程度却有天壤之别。
我国大陆地区历来对诈骗犯罪持严厉打击的态度,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我国1979年刑法将诈骗犯罪与盗窃、抢夺并列,明确了诈骗的法定刑,符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条件的,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符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条件的,具体量刑应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则要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我国现行刑法对诈骗罪设置的法定最高刑与1979年相同,仍为无期徒刑,只是将符合数额较大条件和数额巨大条件的法定刑分界改为三年有期徒刑,在该条尾部单独明确了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依照该特别规定。所谓“另有规定”主要依照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对于有特别法条规定的诈骗类犯罪,依照特别规定进行处罚。例如,金融诈骗罪被归类于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三章)之中,其中的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保险诈骗罪等,虽然上面的各个罪名属于特别条款,但其法定最高刑仍为无期徒刑。由此可见,我国刑法对于电信诈骗犯罪的立法态度是前后一贯的,法定最高刑都是无期徒刑,体现了立法者对诈骗类犯罪所秉持的严厉打击态度。
这些金额达到3000多元,就可以判刑,而且刑事处罚也是比较严格的,涉及的越多,审判的时间越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