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
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在自设网站进行药品互联网交易,或第三方企业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提供药品互联网交易服务,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必须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
二、企业申请取得《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
三、零售单体药店不得开展网上售药业务。
扩展资料
长期以来,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分为A、B、C三种。拥有A证的是“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之间的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不在此次取消审批的范围内。
拥有B证的企业可以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也就是平常所说的B2B模式。拥有C证的企业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自营非处方药,即进行B2C交易。也就是说,与普通消费者最直接相关的是拥有C证的企业所提供的服务。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网上药店将遍地开花?业内人士:门槛其实还很高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零售单体药店不能网上售药(政策速递)
网上药店的资质要求
申请开办网上药店的企业必须是连锁企业,并且通过GSP认证,有多家实体连锁药房;具备专业的信息化设备,能让消费者在网上方便自主的下单;具备完善的仓储和物流体系。从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网站,应在其显著位置标明《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或《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的信息。并且只能向个人消费者销售非处方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二)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的网站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三)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四)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能力、设施和设备,档案室;(五)具备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生成定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系统(简称网上商城);(六)对上网交易的品种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与措施;(七)具有与上网交易的品种相适应的药品配送系统;(八)具有两名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九)从事医疗器械交易服务,应当配备拥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学历、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专职专业人员至少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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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
2、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的网站已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
3、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能力、设施和设备,档案室;
5、具备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生成定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系统(简称网上商城);
6、对上网交易的品种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7、具有与上网交易的品种相适应的药品配送系统;
8、具有两名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9、从事医疗器械交易服务,应当配备拥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学历、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专职专业人员至少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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