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案例?
在众多网络交易平台上,一般的交易流程是:申请卖家账户、进货、拍照、上传商品信息、缴纳商品登录费、回复买家留言、邮件确认交易、收款、发货、缴纳交易服务费。这是一单交易的完整过程,而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缴纳税款的环节。 而网站并没有对于交易纳税的规定,通常只是提醒商家应按照国家的税收规定,向相关部门缴纳税款。而实际上,网络交易的买卖双方(尤其是个人),也几乎都形成了回避缴税以降低各自成本的共识:不要发票。 据国内最大电子商务平台淘宝网公关部提供的数据,淘宝网2007年第一季度的总成交额超过70亿元;截至3月31日,淘宝网会员数达到3510万,和去年同期相比,新增1710万。其中,企业用户在今年第一季度新增了2000多家,新增用户绝大多数都是个人。 正如淘宝网公关部人士介绍,企业用户需要经过审核和验证方有资格入驻淘宝商城,其公司的银行账号是和支付网账号捆绑在一起的,工商税务部门可轻易地监测到交易情况,因而企业用户想偷税并不容易。“但个人用户则无法监测,只能在签订用户协议的时候提醒其自觉纳税。在交易过程中,网站也会号召、鼓励用户自觉纳税。” 今年初,甚至有人以年交易总量为依据在网上举报淘宝网“偷逃税”,这也让网络交易尴尬不已。“毕竟网站不是权力机构,无法强迫用户纳税。”淘宝网上述人士对此无奈地说。 律师建议,税务、银行、审计等系统应研制出适合互联网企业使用的管理软件,同时加快发展电子发票、电子税单、电子签名等认证方式,从源头堵上监管漏洞。对此,上述上海市财税局人士表示,操作的难度在于网络企业和网民不一定积极与税务机关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