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网络上发布诽谤他人的信息,该网站平台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购促销新规规定第三方平台哪些义务
网购促销新规规定第三方平台的义务如下:
1. 第三方平台应当对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即电商的经营主体身份进行审查和登记;
2. 检查监控义务:对促销电商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发现有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平台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可以停止对其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并予公示;
3. 公示告知义务:第三方平台在网站显著位置并以显著方式,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等信息;
4. 查验虚构交易的义务:第三方平台应当查验的统计结果公布网络集中促销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