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货贸易的两种形式
易货在国际贸易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下列两种形式: 综观全球现阶段的易货贸易,主要表现出以下特征:
1.公司个体行为:采用最传统的以货易货手段,互取所需,随着商品的互换经济活动随之截止;
2. 小范围的内部调剂:由专门的易货公司统一发展内部会员,统一结算、收费标准,内部自由调剂,各取所需;
3.电子商务模式:由互联网公司提供网上交易平台,收取会员费,各会员单位自由发布易换信息,自由交易;
4.政府牵头:由政府出面,以本国特色资源换取所需的他国产品;
5. 民间组织协调:由全球较大的专业易货公司签定合作协议,相互交流所属会员信息,实现资源共享,互利互惠。
以上五种表现形式基本包括了易货贸易的交易特征,但存在以下缺点:
交易范围较小,往往出现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易不出去,自己所需的产品易不进来;
无信用保证体系,容易导致企业被骗;
无统一的全球结算体系,没有统一的结算工具和结算标准,长时间形不成交易;
无统一的交易规则,企业无法在公平公正的条件下实现交易;
无统一的管理机构,发生纠纷无法调解;
无专业的大家认可的易货经纪代理商;
无统一的交易平台,易货信息交流不畅,成交与否无法监管。
从目前现代易货的表现形式和存在的缺点来看,成立以全球国家或地区为成员的全球统一易货贸易组织,充分利用全球各大商业银行的结算体系作为结算工具,以专用的国际互联网站和中心城市易货交易所为交易平台,制定全球统一的易货贸易交易规则,必将能够解决现代易货贸易发展的瓶径问题,为未来的全球易货贸易提供无限的商机,这也是全球易货贸易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针对全球目前各易货企业的内部操作规则存在的缺点和难点,根据WTO关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的相关条款,未来全球统一的易货贸易组织应遵循以下大致操作原则:
1. 遵循WTO多边贸易体制的主要原则,进行非歧视的、更自由的贸易,通过约束实现双边或多边的贸易,促进公平竞争,鼓励经济发展。
2. 遵守各国贸易法规和税收法规。
3. 诚信原则。
4.市场准入原则,对未来全球统一的易货贸易组织来说,各成员方参与易货贸易既要符合本国国情又不违背全球贸易自由化要求的原则。通过各成员方对参与易货贸易所做出的具体承诺,保证各成员方的货物、投资、服务等可以在易货贸易组织成员内公平自由竞。
5. 公平解决争端原则,各成员方之间一旦出现贸易争端,应通过公正、客观、平等和友好协商的方式使有关贸易争端能得到妥善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