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商,哪些渠道可以发布招商广告?
一、招商企业要根据项目拟引进的 商家情况,选择恰当的招商渠道。
1、项目洽谈会。
项目洽谈会是招商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它是由招商单位携拟与合资、合作或引进的项目,有针对性地与 商家洽谈。其特点是针对性强,易于吸引有兴趣的客商。影响大,实效性好,主办者可以派遣技术专家与客商直接 进行接洽。
2、项目发布会
项目发布会是招商经常采用的方式。它是由主办者在一定的场合公布拟引进合资、合作的项目,阐述招商项目 的特点和技术、资金要求,以期吸引客商。
3、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会
经济技术合作交流会是一种层次较高、范围较大的招商引资方式。其特点是层次较高,范围较大。可以是 多种行业的招商。
4、投资研讨会
投资研讨会是一种较小型、时间较短的招商形式。它通常是由政府部门、经济研究机构举行的区域性投资 战略、政策、现状和发展趋势的研究讨论会。其特点是灵活,即是务虚,又重务实,主办单位可以公布一些项目进 行招商,可以介绍本地区的投资环境和利用外资的政策,达到宣传的效果。
5、登门拜访
登门拜访是招商效果明显的辅助性活动。招商单位专门派出招商小分队或在国内外举办集会式招商活动之 余,拜访跨国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会计师行及其他中介机构,宣传投资环境,具体介绍投资项目,探讨佳作 事宜。其特点是机动灵活,针对性强,气氛融洽,容易引起被访者的兴趣。
二、招商加盟的方式
1、自愿加盟
是指个别单一商店自愿采用同一品牌的经营方式及负担所有经营费用,这种方
式通常是个别经营者(加盟主)缴交一笔固定金额的指导费用(通称加盟金),由总部教导经营的知识再开设店铺,或者经营者原有店铺经过总部指导改成连锁总部规定的经营方式。
通常这样的方式每年还必须缴交固定的指导费用,总部也会派员指导,但也有不收此部分费用者,开设店铺所需费用全由加盟主负担;由于加盟主是自愿加入,总部只收取固定费用给予指导,因此所获盈亏与总部不相干。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加盟主可以获得全部大多数的利润而不需与总部分享,也无百分之百的义务需听从总部的指示,但缺点是总部因此可以不负责任,往往指导也较松散,此外店的经营品质也不容易受到控制。
2、委托加盟
与自愿加盟相反,加盟主加入时只需支付一定费用,经营店面设备器材与经营技术皆由总部提供,因此店铺的所有权属于总部,加盟主只拥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利润必须与总部分享,也必须百分之百的听从总部指示。
此种方式的优点是风险极小,加盟主无须负担创业的大笔费用,总部要协助经营也要分担经营的成败,但缺点是加盟主自主性小,利润的多数往往都要上交总部。
3、特许加盟
介于上述两方式之间,通常加盟主与总部要共同分担设立店铺的费用,其中店铺的租金装潢多由加盟主负责,生产设备由总部负责,此种方式加盟主也需与总部分享利润,总部对加盟主也拥有控制权,但因加盟主也出了相当的费用。
因此利润较高,对于店铺的形式也有部分的建议与决定权力。日本多数便利商店体系皆采此种方式经营。
4、免费加盟
这种方式在市场很少,这种方式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方式加盟主要针对材料生产商和中小小型企业,他们利益来源于以技术入股、销售原材料给客户(生产厂家)来获取利润,这种加盟方式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性高,可调性强。
缺点就是针对性很强,局限性很强,根据行业的分工不同,技术的应用领域来加盟,并且好多公司不会以不收取费用来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