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箱拆除整治措施?
(一)动员摸底阶段(2022年11月25日前)
1.制定方案。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座谈讨论,制定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清理拆除网箱等渔业设施方法步骤和补助标准。
2.摸底登记。为有效防范临时抢设、偷设网箱等干扰行为,乡村将组织先行封锁水库所有船舶,制作唯一标识编码,成立专班快速完成现存网箱摸排并固钉编码,明确后期清理过程中对抢设、偷设无编码的网箱一律不予补助。
(二)宣传发动阶段(11月26日-12月5日)
1.动员培训。召开乡、村清理整治工作动员会,统一工作步调和政策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起草、发布清理整治通告和宣传材料,深入村组开展整治工作宣传,争取网箱养殖户和广大群众的支持、理解和配合,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确保清理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2.调查核实。组织工作专班在前期编码的基础上,逐个对网箱等渔业设施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核实登记户主、名称、类型、规格、数量、年限等详细信息,由户主和乡村调查人员签字确认。采集照片或影像资料,建立“一户一档”,进一步摸清底数,以乡、村、户主三方共同核实的数据作为整治补助的原始依据。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2年12月6日-12月31日)
1.自愿拆除阶段(12月6日-12月15日)。根据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先清理拆除空网箱,后拆除有鱼的网箱。根据分村分户网箱清理登记情况,养殖户在本阶段主动自愿拆除的,签订拆除协议书,然后协助清理网箱转运上岸、公开粉碎,每个网箱补助标准按成本价予以补助(网箱面积25平方米以下补助400元,面积25-40平方米的补500元,面积40平方米以上的补600元);网箱内的渔获物由养殖户自行处置,乡政府动员各村、各乡直单位开展帮扶消费,鱼类销售价格按批发价随行就市。截止12月20日未自行处置的,由政府联系采购商统一收购,具体价格由采购商与养殖户商定,政府帮助协调。
2、集中拆除阶段(12月20日-2023年1月1日)。在本阶段签订网箱拆除协议书的,或在前一阶段已签订网箱拆除协议书,但迟迟不主动处置渔获物,或不愿拖拉网箱上岸的养殖户,由乡组织工作专班,在有关村的配合下开展集中拆解、拆除工作。本阶段网箱补助标准按成本价的80%予以补助。
3、强制拆除阶段(2023年1月1日-1月6日)。在规定的时间内不签订网箱拆除协议、不服从拆除安排的、不处置网箱内渔获物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强制迁移、强制拆除。此阶段对被拆除网箱无任何补助。
4、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6日-1月31日)
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补缺补差,巩固清理成果,开展监管巡查,进一步规范自备船管理,发现有电鱼、毒鱼、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的,取缔非法捕捞设施,依法依规打击处理。
(四)后续管理阶段(2023年2月1日后)
根据执法管理权限,钓鱼台水库后续管理将由县水利局、陈汉乡人民政府协同管理,县有关执法部门支持配合共同加强钓鱼台水库后续日常巡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巩固整治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