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网络诈骗的案例? 跪求网络诈骗的案例?
一、有关网络诈骗的案例?
2019年2月,市民秦某到东港公安分局报案,称于2018年9月份在网上认识一外国朋友,在获取其信任后,对方以让其代收包裹需交纳关税为由,骗取秦某12万元。
接报警后,分局迅速组织警力上案,在市反诈骗中心及有关警种指导下,通过资金流查询以及调取大量视频监控,在广东警方配合下一举打掉一涉外诈骗犯罪团伙,抓获陈某霞、周某、黄某捷等6名犯罪嫌疑人,其中3人为尼日利亚籍,带破省外案件20余起,涉案价值200余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二、跪求网络诈骗的案例?
网络诈骗的案例有:
1、清理微信僵尸粉诈骗
“免费帮你清理微信僵尸粉”、“我在清理微信好友,一清吓一跳”,相信不少人应该收到过这样的微信消息。所谓“僵尸粉”是指删除自己而自己却不知道的好友,犯罪分子打着主动帮助清理“僵尸粉”的旗号,让不少人点开了信息中附带的清理链接,并按照骗子说的步骤操作,实际上是将自己的微信在不法分子电脑上登录,对方则趁机盗取用户微信号、好友信息,甚至植入木马病毒。
2、以提高信用卡、借吧额度实施诈骗
2018年10月18日,曾某在家中通过自己微信号看到有人发送了一条关于可以提高支付宝借呗额度的广告。然后曾某通过扫描广告中的二维码添加好友,经过和对方交流,对方称可以将借呗额度提升到30万。之后对方以收取手续费、保证金等名义让曾某共使用支付宝扫描支付了11800元就联系不上了,曾某被骗11800元
3、伪装亲友诈骗。
2018年11月2日,韦某某在上班时,一个名为DSDW的QQ号加了韦某某的QQ,该人假冒韦某某的女儿龙某某,称想在大学补四门课,需要缴纳35200元的培训费。韦某某就给对方账号打去35500元,后发现被骗。
4、刷单赚钱诈骗
2019年8月1日,叶女士收到一条短信,对方自称是淘宝刷单的工作人员,称可以通过淘宝刷单赚钱,让被害人加其QQ号详聊。被害人便信以为真,加了对方QQ,对方建了一个只有被害人和她两个人的QQ群,通过叶女士扫描二维码下单,淘宝客服为其返现的方式进行刷单。
叶女士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刷单,下单90元后,对方连本金加提成共返还95元。随后,完成第二笔400元的刷单后,对方要求继续完成第三笔1500元的订单后一起返现。叶女士多次下单,对方却始终称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无法进行返现,需继续刷单,直到感觉被骗后报警。
三、网络诈骗案例分析范文?
嗯,冒充网购的客服进行诈骗,那个买的产品有质量的问题,帮助客户退款,有点击链接,或者二维码的时候盗刷
四、网络购物诈骗打什么电话报警?
网络购物诈骗属于消费欺骗。
举报电话是:12315
五、什么是合伙诈骗,网络诈骗的法律法规?
由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诈骗行为应当认定为合伙诈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十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六、《职业道德与法律》考试的案例分析题!求帮助?
1、 试用期一年违法 全日制工作不签订书面合同违法 长期被迫加班违法 未投保违法 病 休期间不发工资违法 2、 可以维护他的合法权益,但要承担对老板造成的伤害而引发的责任。
3、(1)与汽修厂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2)就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将纠纷提交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4)不服仲裁结果,可向法院提请诉讼。七、电信网络诈骗行政处罚有什么法律法规规定?
电信网络诈骗行政处罚就是按照诈骗的行政处罚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八、请问网络影视投资被诈骗了要怎么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近几年来,以P2P网贷、B2B电子盘、微信基金为代表的互联网投资理财风生水起,其具有资金门槛低、开户手续便捷、收益稳定等特点,深受广大投资者青睐。但是互联网投资领域欺诈事件频发,亏损者甚众。比如2013年南京亚太化工电子盘300多名投资者亏损6900万元,深圳观之茗茶叶电子盘数十名投资者亏损2200万元。在去年8月浙江新昌警方破获的电子盘领域特大网络诈骗团伙,涉案人员达127人,涉案金额过亿,惊爆全国。作为消费者在遭遇互联网投资理财诈骗后,该怎样维权呢?
作为投资者,一旦发现被欺诈,维权方式无外乎有三种:民事起诉、刑事报案、行政举报。鉴于互联网投资领域的行政管理不健全,存在多头管理、互相推诿的现象,所以行政举报效果较差。故投资者宜选择民事起诉或刑事报案。
对于民事起诉,首先,要在不打草惊蛇的前提下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完整保留所有交易对账单、日报表、月报表等数据。对于要作为证据使用的电子数据应当进行公证取证。其次,要及时调取网银出入金记录,准确计算损失金额。最后,本律师认为,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及早民事起诉,及时对平台资金进行财产保全,此种方式可最大限度维护投资者的权益。
对于刑事报案,由于互联网投资领域的欺诈案件通常涉及范围广、人数众多,公安机关往往“望而生畏”,于是很多投资者报案无门。即使报案成功,也会因为各地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差异较大,比如大部分司法机关将黄金(1181.20, -3.40, -0.29%)电子盘领域的案件定性为“非法从事期货交易”,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故不存在退赃的问题,致使投资者的亏损无法弥补。还有一部分将此类案件定性为“诈骗罪”,但是通过刑事手段追赃、返赃周期较长,一般无法足额追赃,投资者能够挽回的损失有限。
九、网络诈骗2500元,可以报警立案吗?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定的?
若个人被骗金额超过2000元及以上,报警才给予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十、论述,债的法律特征,案例分析题45.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做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
乙的质权并不生效,因为质权的实现,不仅在意订立质押合同,重要的是将质押物交付给对方,并以实际交付的多少为准,属于实践合同。所以乙的质权不生效。
丙的质权生效,因甲不仅与丙签署了质押合同,而且交付了质押物。
丙在占有质押物期间违反了对质押物保管与合理利用的义务。
46、独守才的遗产有私房一间,存款12万元。因为独守才夫妇共有私有房间2间,存款24万元,则杜守财去世之后,其享有该财产的50%,及前面提及的财产
杜守智无权参与遗产的分割:根据继承法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及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才涉及到兄弟姐妹。第二顺序继承人要想取得继承权,是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的情况下享有,目前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第二继承人无权。
杜守财的遗产应当分为3份,即刘艳萍享有4万元,及一间房产的三分之一,杜平也是如此,杜守财的孙子杜小强也是如此。因为杜强虽然去世,杜小强可以作为代位继承人代为继承。第二,既然没有遗嘱,可以确定遗产继承人为三人,则要将杜守财的遗产部分分为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