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法律书去哪个网店? 遇到欺诈行为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买法律书去哪个网店?
新华书店 其实书的种类不够多。
你得先想清楚想买 哪一方面的(民法 、商法、合同、房屋买卖、刑 法等),再到网上搜索这方面的有什么好的书,确定要买的书之后建议在网上购买,淘宝网、当当网等网上购书种类比较齐全,而且价格一般比实体店里便宜。
二、遇到欺诈行为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既然是商家有欺诈行为,首选是消费者协会。带着证据向消协投诉。要求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消费者合法利益。
三、井点降水应该符合哪个规范?
井点降水应该符合(QB-CNCEC J010411-2004)规范要求
(1)轻型井点:轻型井点是沿基坑四周每隔一定距离埋入井点管(直径38--
51mm,长5--7m的钢管)至蓄水层内,利用抽水设备将地下水从井点管内不停抽出,使原有地下水降至坑底以下。在施工过程中要不断的抽水,直至施工完毕。
(2)
喷射井点:如果仍采用轻型井点要采用多级井点,就会增加基坑挖土量、延长工期并增加设备数量,显然不经济。因此,当降水深度超过8m时,宜采用喷射井点,降水深度可达8--20m。喷射井点的设备,主要由喷射井管、高压水泵和管路系统组成。
(3)电渗井点:对于渗透系数很小的土(k小于0.1m/d),因土粒间微小空隙的毛细管作用,可以采用的方法。
电渗井点是井点管作阴极,在其内侧相应地插入钢筋或钢管做阳极,通入直流电后,在电场的作用下,使土中的水流加速向阴极渗透,流向井点管。这种方法耗电多,只在特殊情况下使用。
(4)管井井点:管井井点就是沿基坑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个管井,每个管井单独用一台水泵不断抽水来降低水位。这在地下水量大的情况下比较适用。
(5)深井井点:当降水超过15m时,在管井井点采用一般的潜水泵和离心泵满足不了降水的要求,可加大管井深度,改采用深井泵即深井井点来解决。深井井点一般可降低水位30--40m,有的甚至可以达到100m以上。常见的深井泵有两种类型:电动机在地面上的深井泵及深井潜水泵(沉没式深井泵)。
四、医疗诈骗找哪个部门,构成医疗欺诈负什么法律责任?
医疗诈骗,如果诈骗数额较大,超过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就涉嫌诈骗罪,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打击诈骗犯罪。
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属于医疗欺诈,应当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五、个环氧乙烷废气废水的排放应该符合哪个标准?
酸碱废气废水排放,是要按照国家环保部门同意批准的,水质排放要求必须达到一级排放标准。
六、公务员处分能解除吗?解除处分应该符合哪些条件?处分解除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务员处分有些能解除,比如留用查看,期满就可以解除,解除应该改正错误,处分解除后的法律后果是档案有曾经处分的记录。
七、买房子交定金应该是哪个“订”字有法律效力?
一、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具有法律效力。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二、《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八、汽车合格证与汽车大架标志号码不相符合,生产厂家应该负担什么法律责任?
这个问题要分开看,一般来说,汽车生产厂在出车辆合格证时,必须与该车辆的大梁号一致。
如出现不一致的问题,大概是以下情况所致:1、该车辆出合格证时,没有仔细核对完整号码,导致出错,这个可以由该厂上报国家机动车数据中心,申请更改,但耗时较长。
2、个别经销商在与客户交车时,将另外同型车的合格证发给了客户,导致车辆的底盘号与客户所持合格证号码不符,这个可以回到销售商那里换回即可。
3、商用车挂靠上户公司,为了少买保险等,上户公司瞒着客户私自改号,导致底盘号与合格证号不符,这是上户公司采取的一种非法手段。就看你所购车辆到底是因何种情况出现的问题,这个需要你去核实,再行追究相关方的责任。
九、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只做一方口供而不做另一方口供,法律程序是否合法,具体情况应该怎么样才能符合法律程序?
法律没有规定非要同时给双方录口供,但是为了了解事实的真实过程,是需要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解情况的。
因为案件的查明是需要时间的,如果超过时间仍然没有结果是可以投诉的,不过现在人家不录不代表以后不会。
如果仅仅因为这个,你是不能告派出所的。
不过可以去督促
十、行政处罚决定书,想公告送达,应该怎么做呀?在当事人一直拒收的情况下,符合程序,法律,严谨的送达?
当事人拒收决定书,不能公告送达,应当留置送达。
《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期间、送达、财产保全、开庭审理、调解、中止诉讼、终结诉讼、简易程序、执行等,以及人民检察院对行政案件受理、审理、裁判、执行的监督,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 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
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