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第一家私有林场?
全国第一份荒山承包开发合同秘密签订
1979年,“谈私色变”的年代。经过几番深思熟虑,福建省仙游县盖尾公社莲井大队54岁的农民李金耀,冒险向大队党支部提出了承包绿化马山的申请。
马山原属莲井大队集体所有,土壤贫瘠、水土流失,因缺少资金投入,一直荒芜着。忽然有人站出来愿意承包治理,减轻大队的负担,这当然是好事。因为当时没有相应的承包政策,合同只能偷偷摸摸地签订。
于是,在两天两夜激烈的讨论之后,莲井大队的干部群众基本达成共识,同意李金耀承包马山。1979年6月,一份未经上级领导批准、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在中国林业史上却具有非同寻常意义的合同诞生了。
以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份合同对承包者极不公平:李金耀以林业队的名义承包荒山,今后山上的大宗收益主要归集体所有,马尾松全部归大队,杉木90%归大队,柠檬桉60%归大队,桐油、油茶等油料收入双方各一半,其他零星经济作物归李金耀。
然而李金耀却把全部身家性命都押在了这样一份合同上。他拿出多年积蓄,又把妻子的首饰和老夫妻俩的两副棺材板卖了,加上借贷的钱,总共筹资6万多元作为家庭林场的开办资金。
截至1981年9月,李金耀带领雇工共在承包的荒山上种植了37万多棵杉木、7万多棵柠檬桉树、3000多棵果树,移植了9万多棵马尾松,在林地里套种了15万株中药材。长期荒芜的马山有了生机,全国首个家庭林场开始迈向成功。
首个家庭林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个偏僻小山村的大胆尝试,不可避免地引起了新闻媒体的注意。《福建日报》、新华社先后刊发了消息,《人民日报》更是在1981年12月8日刊登了题为《开发荒山的大胆试验》的文章,公开报道了李金耀自筹资金承包荒山的创举。
一时间,小小的莲井成为全国瞩目的焦点。从1981年底开始,国家各有关部门、各省(区、市)的林业专家、领导干部纷纷前往李金耀的家庭林场了解情况、考察和参观。“我们每天烧水给客人喝都来不及。”提起当时的情景,李金耀的女儿李美和心潮澎湃。
家庭林场作为一种新事物,不可避免地引发了激烈争论。其中,“家庭林场是否违背了社会主义方向”、“雇用工人属不属于剥削行为”成为当时争论最激烈的问题。值得庆幸的是,虽然人们对家庭林场褒贬不一,但因有各级领导的肯定和支持,李金耀的家庭林场仍得以存在和发展。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对李金耀承包荒山兴建家庭林场的做法开始认同,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承包荒山的行列中来。据记载,截至1984年7月,整个仙游县的林业专业户达10594户,荒山承包面积达35万亩。
然而在“左”的思想桎梏尚未彻底解除之时,先行者注定一路艰辛。1987年,李金耀终因积劳成疾,长眠在自己亲手绿化的马山上,留给家人一座青山和16万元的债务。
女承父业续写绿色篇章
谁来继承这未竟的绿色事业,擎起首个家庭林场的旗帜?跟随父亲在马山摸爬滚打8年的李美和挺身而出。
较之于父亲,年轻的李美和站得更高,看得更远。她提出父亲开发荒山留下的16万元债务自己承担,但应该再次修订合同,50年后的林果树,不应无偿收归集体,而应折价归承包者;新栽的杉木等收益分成比例也应适当调高。然而,这些合理要求却被村里以“山林是集体的”为由压着。
对这一全国林改典型,历任省、市、县领导和省林业厅给予了高度重视,他们一次次来到马山,帮助解决问题;各级新闻媒体也始终关注报道,为其鼓与呼。
李美和不负众望,率领员工努力拼搏。她创新林场管理模式,推行股份制;增加投入引进新品种,优化林木结构;进行综合开发利用,发展立体种植。实现了用材林、经济林、灌木林、优质水果林并举,树上树下充分利用,山上山下资源互补。
林权证告慰父亲在天之灵
然而林木再多是集体的,投入再大个人也没啥回报,再加上林场遭遇的天灾人祸,几度令李美和的绿色信念发生动摇:“有一阵子,我考虑了很多,甚至想放弃。”李美和提起那几年的艰辛和挫折,心情沉重。
支撑李美和坚持下来和最终彻底改变林场命运的是福建省率先进行的集体林权改革。
“2003年元宵节,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告诉我,全省林改即将全面开展,鼓励我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李美和现在提起这件事声音还透着兴奋。
当年4月,福建省《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出台。李美和在莲井村以公开招标方式转让马山55%山林收益股份时,一举中标,股权达70%。
这年8月,时任副省长刘德章、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专程来到马山。在众多媒体的见证下,李美和颤抖着手接过了林权证。她热泪盈眶地面对青山告慰父亲的在天之灵:“阿爸,今天领导送来了林权证,我们付出的20多年心血有了回报,你可含笑九泉了!”
温总理鼓励她:把林场办得更好
获得林权证后,马山真正实现了权责利的统一,李美和的干劲完全被激发出来了。
昔日水土流失严重的马山,如今已建成林丰水美的生态经济型林果基地,成为取之不竭的绿色银行,林场资产近2000万元,生态、社会、经济效益齐头并进。
与父亲当初的饱受争议不同,同样成为焦点人物的李美和如今获得的却是无上荣光。2003年9月28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表彰会上,李美和从温家宝总理手上接过“全国林业劳模”证书和奖章时,听到的是总理亲切的鼓励:“你要再接再厉,把林场办得更好!”相信李金耀当初心怀忐忑地在承包合同上签字时,一定想不到有一天他的后人会成为全国生态建设典型人物,家喻户晓。
对李美和父女传奇般的经历,专家们的见解不一而足。有的专家说“怎么评价都不为过”,有的专家说:“从家庭承包经营到拥有林权,从造林几乎无收益到有收益直至得大头,李美和父女的探索实践历程,折射出我国改革开放路线以及惠民政策的最终形成,对今后中国的林改具有划时代意义。”
然而无论如何可以肯定的是,今天已旧貌换新颜的马山标志着李美和父女30年探索实践的成功,记录了改革开放30年的变迁,更是党的林改惠民政策逐步形成的历史印证。